上海教育考试院发布公告提醒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疫情防控,注意考试答题,详细的考前提示公告如下,下面是整理的“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考前公告”,欢迎上海考生参考阅读。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星期六)举行。本项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为确保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四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二、疫情防控提示
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1.考生须仔细阅读《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防疫提示》,考前14天起按要求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如实、完整填写《安全考试承诺书》并签字确认。考生对《安全考试承诺书》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考生考前7天须在沪,考前3天须在本市至少完成2次核酸检测,其中在10月28日必须有1次且须在当日15:00前完成采样。10月28日的核酸检测,可凭“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至核酸采样点尽量进行“单人单管”采样。完成所有科目考试后,建议考生也要及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考前7天内有外省市活动轨迹;县级及以上政府宣布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处于中高风险地区或被疾控部门通知要求处于闭环管理、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管理等人员,以及其他经评估不适宜参加考试的情形。
3. 考试当日,考生须在出发前往考点前自行完成1次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并将抗原自测结果上传疫测达小程序,检测结果异常者不能入场考试。
4.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1)考前24小时内本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考试当日新冠病毒抗原检测结果阴性;
(3)“随申码”绿码;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7天内无外省市活动轨迹[地处上海和浙江、上海和江苏交界处的考生,由于通信基站信号可能产生的交叉覆盖造成“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结果偏差,可提供交叉覆盖处(属地上海)的房产证、租房合同、社区证明等作为考试当日的入场凭证,无法提供凭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5)《安全考试承诺书》内容无异常(每场考试一张,应在每场考试入场时交予考点指定工作人员);
(6)本人未因防疫原因被限制出行。
5. 考生必须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环节须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以及考试过程中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6.为减少人员流动引发的感染隐患,确保考生身体健康,建议同时参加上午科目和下午科目考试的考生,考试期间不要离开考点,请自备干点。考点将提供候考场地。
7.考生入场时若两次体温检测≥37.3℃,或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呕吐、腹泻等异常情况,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评估通过,安排考生通过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8.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听从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或服从防疫处置要求。
9.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最新情况动态调整,请考生即日起至考试结束前留意本人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所接收到的短信信息,并密切关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海国子监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10.考生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经核实后可在考后申请退费。考生的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半年。关于申请退费流程,将在考后统一发布公告。
三、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功能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答题卡上严禁使用涂改液、修正带。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其他事项
1.即日起至10月29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能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如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点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监考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附件中的《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主动上交除考试必需文具之外的个人物品,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12月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2.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
4.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安全考试承诺书》
上海的考生注意了,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时间马上就要到了,为了保证各位考生的人身安全,上海发布了考试疫情防控要求,下面是我整理的“上海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可供参考。
上海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3年1月7日(星期六)、8日(星期日)举行。现就考试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做好考前健康管理
12月24日起,考生须进行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提前通过上海教育人才网(shehr.shec.edu.cn)下载并打印《上海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安全承诺书》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考生须携带《安全承诺书》进入考点,并按规定交予考点工作人员。
2.密切关注公告信息
考生应认真阅读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发布的公告等内容,做好各项考试准备。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重要提醒。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在考前三天密切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shehr.shec.edu.cn)、微信公众号的公告。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上海教师资格证考试防疫要求如下:
1.2月26日前,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上完成本人“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
同时下载打印《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见附件,以下简称《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考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建议考生考前14天在沪或已到沪,若非必要不离沪。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或者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
或同住家人从境外返沪尚处于7天社区健康监测的,以及其他被疾控部门通知要求集中或居家健康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并按本市疫情防控较新规定进行处理。
3.根据较新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必须于考前48小时内在本市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须持考前48小时内本市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下同)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4.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环节须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5.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检测。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本市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者,不得入场。
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应在入场时交予考点工作人员。
6.考生入场时若两次体温检测≥37.3℃,或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呕吐、腹泻等异常情况,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评估通过,安排考生通过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听从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8.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9.发热考生以及考试过程中身体出现异常状况的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
10.考生应及时了解、认真阅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防疫提示及考试公告等内容,做好各项考试准备。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
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同时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11.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2.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hmeea.edu.cn)、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同时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送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应主动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考点咨询。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较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