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第二类:湖北户籍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或集体户口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类:人事关系在湖北省的外省市户籍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3、人事关系证明和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扩展资料: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省报名参加考试: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2、应为本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不得跨地区报考(神农架林区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报考)。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
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举行一次。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 《保教知识与能力》2 科;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 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 科;
初级中学、普通高 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 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3 科;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 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教 学能力》3 科。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教育考试网-湖北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身份证》复印在上半部分,普通话证书较大时可将身份证正反面放在普通话证书空白处复印,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户籍或居住证相关证明(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不用提供户籍或居住证证明,按以下第8条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本市户口在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及学生证或在读证明);申请人已取得的对应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已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下半年及以后合格人员递交彩色或黑白的打印件);目前已参加工作的申请人员需带好反映其劳务关系的相关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为企业的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申请人为公务员的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中一致。若无法提供相关合同原件只能提供复印件的,则相关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暂未参加工作者需带好本人劳动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指定体检医院的体检发票原件;10.申请人按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认定机构的,另需提供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1.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12.其他应认定或受理机构的要求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湖北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例,湖北教师资格证考试是采取网上报名模式的,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本人持相应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现场审核确认时,根据户籍和人事关系不同考生须提交不同证明材料:
一、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二、湖北户籍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或集体户口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人事关系在湖北省的外省市户籍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人事关系证明和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四、港澳台居民
1、港澳居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已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需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明材料。
考生报名时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
未经现场审核的人员,将无法进行网上缴费,本次报名无效。现场审核结束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湖北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根据2015山东省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在2015年1月15日至18日,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区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所在考区有多个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点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其中任意一个。考生不得跨区审查、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审查、确认,确认后的考生信息不得再更改,没有在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和缴费手续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年龄、学历等条件。身体、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条件由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教师资格认定前组织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检验照片信息、签订《考生报名登记表》、缴费、考务系统中确认考生信息等手续。
资格审查、报名信息确认点见附表。
(三)现场确认须持材料
1. 户籍在省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职业(执业)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2. 工作单位在省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职业(执业)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3. 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1)选择学校所在地为应试考区的: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考生本人学生证和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2015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2)选择户籍所在地为应试考区的: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考生本人学生证和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2015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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