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在广州的考生:(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像素不大于200KB);(2)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4)毕业证书。2.在居住地报考的考生:(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像素不大于200KB);(2)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3)毕业证书。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像素不大于200KB);(2)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3)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在籍学习证明(学籍证明需有完整个人信息,学籍证明样本详见附件2)和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当年注册信息)。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像素不大于200KB);(2)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3)学历(学位)证书。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1、近期免冠正面1寸(3.3cm×4.8cm)彩色白底证件照所传照片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2、身份证明。广州地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上传学生证照片页及学生证毕业年盖章注册页;广州市户籍人员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户口本本人信息页;非广州市户籍人员上传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军官证或士兵证等。特别提示:广州地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需选择“社会人员”入口,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3、毕业证书。4、学历鉴定。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可上传已核验的截图或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需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5、普通话等级证明。6、学业成绩单。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上传。7、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上传。8、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