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证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单);
(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7)非师范生提供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成绩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要提供师范生身份证明(具体要求按各认定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8)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一般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的考省生们,在申请之前要先了解教资政策、准备材料、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以及考试等环节。
每年有两次教师资格证认证的机会,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第一次是春季(3月份)、第二次是秋季(9月份),申请人要在春秋两季格外关注教资认证网站。
应届毕业生只能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暂代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他要求不变。
对通过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其相应的教师资格。
参加成人教育或远程教育学习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后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按省教育厅部署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申请者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免于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3.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说课(说课分为:面试、试讲)。(申请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如能提供3个月或以上的教学证明,可免于面试、试讲)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报名需要学历证、身份证、照片。
6.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是肯定无法取得正式编制的。
具体的报名时间和地点可以通过当地教育局、或者教师资格证报考点了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证
教师证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单);
(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7)非师范生提供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成绩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要提供师范生身份证明(具体要求按各认定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8)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其中港澳居民和台湾同胞暂不能申请认定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之外的其他六类教师资格)。
获得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包括:
1、学历合格;
2、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
3.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包括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
4、体格检查合格;
5、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参考资料:中国教师资格网-常见问题
各地现场确认所需材料,会有所差别,请以当地公告为准,现在以湖北省最新认定公告为例,请您参考!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资料(统一自行购买牛皮袋装资料,并贴上封面):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或A4纸正反打印)。2.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校研究生还应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社会人员还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自行下载正反打印,非指定《体检表》或非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无效)。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须二级乙等及以上);6.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自行下载正反打印,在读研究生要求盖学院公章及校研究生处公章)。7.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其他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8.个人2寸登记照二张、1寸登记照片一张(与网报电子照片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照片同一底版)。9.社会人员户籍在我区的,须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底页;任教学校在我区的,须提供由区教育局或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申请人与任教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任教学校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的凭据。(四)我区指定医院为武警湖北省总队医院(武昌区民主路475号)、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汉总医院(武昌区武珞路627号)、省中医院光谷院区(洪山区珞瑜路856号)、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洪山区关山大道216号)。
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第一.
通过学校预审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属普通、职教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身份的,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1.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4.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毕业以后历年未认定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证明以及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审核材料一份;5.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一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教育硕士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但参与“国培计划”,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本科生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第二.
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1.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4.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两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或参加“考试试点”所取得的合格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进行核对);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第三.
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1.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3.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7.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8.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第四.
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只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以学校为单位,逐人建档集中预审(具体办法由设区市教育局规定)。确认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身份后,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1.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参加三个月以上幼儿园毕业实习证明和鉴定书;7.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8.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提前在网上通知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注意事项,在现场确认时,必须一次性告之申请者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