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交通指南:荆州市的公路运输很发达。宜黄、荆襄高速公路和318国道、207国道交会于此,并以此为中心形成江汉平原公路区域网。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是2004年4月,经湖北省教育厅同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由长江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长江大学是中央与湖北省共建,省属规模最大、学科最全的综合性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骨干高校,拥有理、工、农、医、文、管、经、法、教、史10大学科门类,拥有3个博士点,46个硕士点。长江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实验设备、齐全的学科门类以及综合性大学深厚的人文科学底蕴都为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的办学提供了最优的教育资源。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位于长江大学古朴、典雅的城中校区(原荆州师范学院),交通便利,设施齐备,条件优越,自成体系。这里曾是东汉著名政治家、文学家、教育家马融设帐讲学之地,也曾是明朝一代名相张居正求学之所。校园内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有古典建筑风格的综合楼,雄伟瑰丽的图书馆,宽敞明亮的学生公寓,碧绿的泮池水,幽静的林荫道,还有历史文化长期积淀所形成的一种特有的人文气氛。古往今来,这里一直是治教求学,孕育人才的理想之所。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面向市场和社会需求设置专业,为国家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培养应用性高级专门人才。学院现设有人文学部、外语学部、经贸学部、理工学部、管理学部、基础课部等6个教学单位,共开办30个本科专业、9个专科专业,专业覆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7个学科门类。这7个学科中,大部分学科都是传统的基础学科,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办学经验,且符合高等教育由应用性学科转向基础性学科的发展趋向。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有一支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他们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己任,积极进取,大胆探索,遵循规律,严格管理,力求用新机制、新模式为独立学院的发展趟出一条新路子。学院以以人为本、学生至上为办学理念,以创特色,创品牌,求质量,求发展为发展战略,以4+X(4代表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证和英语等级证,X代表某种或几种职业资格证)为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准确,人才培养模式科学创新。在教学活动中,大胆实施两分三强化(即分层教学、分流培养,强化英语、计算机教学和创新能力培养)的教改方案;在育人过程中,坚持两严三着眼(即严格、严密管理,着眼学生个性发展、综合能力培养和良好习惯养成)的管理方式;在人才培养上,以两用三适应(即培养适应社会、适应竞争、适应发展的实用性、应用型人才)为人才培养目标。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的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专科生可升本学习。本科生在毕业时一般要求拿到4+X证,4代表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四级证和计算机二级证,X代表学生在大四分流培养时所考取的职业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律师资格证、会计师证等。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必将以鲜明的办学特色,良好的社会声誉,严格的管理模式,优质的人才培养而成为高等教育中的一株奇葩。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考 网从荆州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湖北荆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荆州市教育局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2022年在荆州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荆州市的公民、驻荆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需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上述人员可在荆州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 高中(中职)学校教师资格在荆州市教育局认定; 高中以下各学段教师资格在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办(局)。 高中以下各学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请关注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按各县市区发布的公告办理教师资格证。 三、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 (一)春季网报时间分为两个时间段: 1、符合条件申报人员网报时间为:4月6日至20日9:00—17:00。 2、参加长江大学2022年教师资格考核的师范生网报时间为:5月23日至6月6日 9:00—17:00。 (二)秋季网报时间为:9月14日至27日9:00—17:00。 六、网报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所有学段的社会申请人选择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长江大学应届毕业生选择长江大学); 高中段申请对象认定机构选择荆州市教育局; 高中段以下申请对象认定机构选择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长江大学应届毕业生申请高中段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荆州区教育局); 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漏报、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 “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 “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 “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 “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等中职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5)如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账号登录并报名。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要求清晰,无美颜。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三)签署《个人书》 七、现场确认 高中、中职及高中段以下的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均在申请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长江大学应届毕业生及参加长江大学2022年教师资格考核的师范生的教师资格确认点在长江大学。 请申请人根据户籍或居住证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长江大学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在各地要求的确认时间段内进行相关确认工作。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查看系统“申报提醒”及“注意事项”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按认定通知或公告要求携带各项需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各确认点设置的体检方式不同,请申请人根据确认点要求参加体检。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具体安排以确认点发布的公告为准。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5.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需提交,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学历证书原件(限荆州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9.现场确认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荆州市教师资格认定高中段现场确认点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途径 九、资格认定 凡经过审核,并由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十、其他事项 1、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提供电子材料和体检,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据教师资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荆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
2022年5月14、15日,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即将举行,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为方便广大考生顺利参考,现提示如下: 一、所有考生考前须认真填写健康书,如实记录本人考前14天的健康状况,考试当天入场时上交考点。考生应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接种者应提供相关医学证明。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要按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后方可参加考试。因疫情管控处于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其它限制流动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入场时严格执行核验身份信息、接受体温测量、扫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查看核酸检测证明等程序。所有考生进入考场时,需出具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色状态),考试首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还需持考点所在地医疗机构出具的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带※号的人员,在核酸检测“落地查”的基础上,第3天再做1次核酸检测。未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允许进入考点。 三、根据荆州市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考生在荆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扫描二维码)填写行程信息。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