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7、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8、《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9、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如: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等。
教师资格认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7、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8、《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9、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如: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等。
报考教师资格证需要学历证、身份证、照片。报考要求详情如下:
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按省教育厅部署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申请者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免于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3、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说课(说课分为:面试、试讲)。(申请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如能提供3个月或以上的教学证明,可免于面试、试讲)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报名需要学历证、身份证、照片。
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工作单位、在读学校在山东省内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符合学历层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指在读全日制专科、本科3年级及以上学生,在读全日制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在读生不得报名。
(四)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鉴定、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什么材料个人身份证件、考试合格证明(免试人员不包含此项)、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或认证报告、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以上材料经系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环节不需要提交证书原件。除以上材料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还需要按要求进行体格检查,于认定过程中上传个人承诺书等。各省份认定要求的材料另有规定的,以本省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是: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犯罪记录,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等。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认定具体要求,请以符合认定条件省份当年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点击领取教师资格考试备考资料
需要现场审核,有些地区在网上审核就不用去现场提交资料。
现场审核时,考生应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一、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 (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校在读生可提交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的应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3、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以居住地报考的考生提交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
二、以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无法确认考生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及在读年级的应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研究生需分别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