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情形(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遗失;(二)教师资格证书换发的情形为: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有严重损毁现象,影响正常使用;(三)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包括持证人的个人信息、证书号码等。二、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程序(一)申请人向发证机构(西安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二)发证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三)发证机构审核合格之后进行信息录入,制证并发放证书。三、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需要提交的材料(一)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需向发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见附件1)一式二份(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同样适用该表);2.《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96年的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01年2021年的证书)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4.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背面写清楚姓名、资格种类、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中照片同底版;5.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1-4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注: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应提交以下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2.《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96年的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01年2021年的证书)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5.更正证书上身份证号码,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6.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第1-5点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教师资格证书丢失可以申请补办。
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5、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验证截屏。
6、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教师资格证补办注意事项:
1、初中以下教师资格证一般是在区县教委(教育局)人事科办理,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一般在市教委人事处办理。
2、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照必须是正面免冠照,清晰可辨,不能是艺术照、大头照、侧面照等,否则审核不通过,不予受理。
4、申请人要按照认定机构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去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教师资格证手续。
教师资格证考试:
教师资格证考试,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官方设定的教师资格考试。
2012年之前,教师资格考试是由各省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主要针对非师范专业需要考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师范专业学校直接颁发教师资格证)
2012年后,教师资格考试纳入统考试点和省考相结合的模式。到2018年除了新疆,内蒙古,西藏三个地区外其他省份全部纳入了教师资格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出题,地方教育考试院主考。主要针对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需要考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
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 3、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包括姓名、教师资格证号等。 4、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