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近期疫情影响,宁夏、青海、河南、新疆、甘肃、内蒙古等多地考试院明确下半年中小学教资考试(笔试)推迟举行。受本次延期举行考试影响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宁夏: 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服从全区疫情防控大局,经研究并报请教育部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定于2022年10月29日举行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推迟至2023年上半年举行。
青海: 10月21日以来,青海省西宁市全域实行居家办公,海东市、海南州、海北州也陆续出现疫情,全省多地采取交通管制、区域封控等措施。经研究并请示教育部同意,决定延期组织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并至2023年上半年一同举行。
河南: 当前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经研究并请示教育部同意,河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延期举行,与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并实施。
新疆: 当前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经研究并请示教育部同意,新疆延期组织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并至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一并组织实施。
甘肃: 鉴于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最新形势,经研究并请示教育部同意,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延期举行,合并至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一并组织实施。
内蒙古: 当前,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形势严峻复杂。经研究并请示教育部同意,自治区原定于10月29日举行的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推迟举行,合并至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一并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黑河市: 鉴于黑龙江省黑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形势,经研究并报请教育部同意,黑河市考区延期组织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并至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一并组织实施。
教师资格证考试不算很难。 笔试主要采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进行。采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的范围和规模,根据各省(区、市)实际情况和条件确定。
幼儿和小学笔试相对比较容易,只考核两门科目,综合科目考核《综合素质》,科目二小学考核《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幼儿考核《保教知识与能力》。
中学教师资格证除了要考核《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以外,还对学科专业知识做了要求。大多数的考生本身所学专业就与所考的科目不相关,以前学习的学科知识早就忘的差不多了,这对考生来说,考试难度更高,复习所需要花费的时间更多。
有,教师资格证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教师资格证面试需要笔试全部通过才能报考,面试成绩有效期3年,3年内认定教师资格证书,拿到证书即可。超出有效期时间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作废。
《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不等同于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通过之后不发合格证书,面试通过之后会发《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三年,在三年内,可以凭合格证、体检报告、思想品德鉴定表等材料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如果三年内认定都未通过或者没有参加认定,就需要重新参加笔试面试考试。
在网上提出认定申请后,教师资格证认定审批需要在30个工作日内公布结果。根据规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现场受理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其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经认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并由个人保管。
受疫情影响,濮阳市发布公告指出: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推迟,具体信息如下:经慎重研判,并报请教育部同意,决定推迟举行我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并到2022年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
原计划在2023年3月27日举行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出题考试笔试考试因疫情因素延期。
根据现在全国防疫形势一步一步好转,按照使用省级出题考试试卷的市县要求,经深入研究和讨论。
一、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出题考试笔试考试时间为:
2023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20分);
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20分)。
二、“先上岗、再考证”政策要求
2023年3月19日前已成功报名的,且在2023年及2023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考试中受疫情影响学员(2023年及2023年中小学教师考试(NTCE)笔试考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与考试并获取教师资格,一年试用期内未获取对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中小学教师考试笔试考试、面试成绩单,可在线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