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如何申诉

feion1992024-07-24  0

可以申请复查。

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汇总后上交省教育考试院。

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教师资格证对于学历的要求为: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教师资格证全国统考试题满分是150分,在核算成绩时以学生的实际考试分数乘以0.8,为最后分数,最后分数70分为合格。例如学生卷面分考了90分,最后成绩就以90×0.8=72,这名学生最后的实际分数为72分,大于70分,即为及格。

教师资格证分数转换方法如下:设某科目原始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A(0 < A < 150),若考生在该科目的原始成绩为x(0 ≤ x ≤ 150),则转换分y(x)(0 ≤ y(x) ≤ 120)的计算公式,通过上述线性转换。

各科目的合格分数线均转换为70分,且转换不改变考生成绩的高低顺序。原始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换算后的转换分在70分以下;原始成绩高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换算后的转换分在70分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证

对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不服,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扩展资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笔试和面试考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报名后,需携带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指定考点进行报名审核,并现场确认报考信息。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第二十三条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组织开展本省(区、市)考务相关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和考务流程培训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武功县政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教师资格证成绩申诉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对自己的成绩存在疑议,可以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向当地考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复查结果由考试机构提供查询。

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教师资格证成绩复核也不一定会成功的,因为很有可能考生自己在考试中填错答题卡或者是其他原因导致没得分,也有可能是因为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成绩不合格。具体申诉流程考生可以参照本地公告,按照公告指示进行申诉即可。

教师申诉制度的法律依据

我国《教师法》第39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这是宪法关于公民申诉权利规定在教师身上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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