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的教师资格证考试马上就要迎来笔试科目的考试成绩,然后紧接着的就是面试考试的报名了,各地的面试报名公告已经发布,大家是否已经看到所在地区的报名公告了呢?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河北省2022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吧!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13〕9号)要求,2022年下半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注意事项及相关条件
重要提示: 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本次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全部实行网上审核。为了广大考生的健康安全,所有考生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参加本次考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能入场考试。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一)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下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3.未参加2022年下半年笔试,且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须重新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已参加2022年下半年笔试,且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4.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5.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注:照片为系统自动判定,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的格式及大小上传。)
6.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经过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后(一般审核时间为1-2天),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注:请使用IE浏览器并及时清空缓存以便查看网报审核状态。)
7.考生报名基本流程为: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通过考生-直接登录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专业)-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并确认-等待网上审核-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面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报名范围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中国公民。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注: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2.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廊坊市报考。
3.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需在毕业后报考。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其他报名条件、程序、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三)报名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面试。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2.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13〕9号)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要求,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应符合文件规定的年龄要求和身体条件。
3.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详见附件1)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此专业已进行“双向备案”)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地点
1.户籍或居住证在河北省的已毕业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
2.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
二、时间安排
1.2022年12月9日9:00至12月12日17:00,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
2.2022年12月10日9:00至12月14日17:00,工作人员网上审核报名信息。注:审核期间已报名考生仍可修改个人信息。
3.审核通过后考生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2月14日24时,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4.2023年1月3日至1月7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2023年1月7日至1月9日,全国统一考试,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6.2023年3月1日,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区考试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三、面试内容与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信息技术(新增)、小学全科(新增)。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中职文化课与高中一致。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面试科目(代码)详见附件2。
四、面试程序
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约为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出现“组织作弊”、“为他人提供考试 作弊 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触犯法律者,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7.考试期间,我省对所有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视频监考、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通过录像回放对考试过程进行复查,发现违法违纪将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8.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注:所有自备教材原则上应是本学段内正式出版的教材,不含个人讲义及内部资料,提倡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9.收费标准:根据冀发改公价〔2021〕1643号文件,本次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20元。
(二)成绩合格证明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者(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可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证明,考生直接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提供给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使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该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后续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或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http://jszg.hee.gov.cn)进行查询。
(三)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免试认定改革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名单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1号)等文件精神,符合免试认定范围的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四)考试日期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具体的考试时间安排,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
(五)考生防疫须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和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就面试期间防疫提出以下要求:
1.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考试管理部门(详见附件3)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最新考试防疫要求,提前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做好考试准备。因不遵守考点所在地防疫要求造成无法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将在考前陆续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考生须按考点所在地考试防疫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及健康状况监测。考生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市,做好自我防护,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尚在外地的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及时返回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进行自我管理,以免影响考试。
3.考生须如实填写《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详见附件4)并签名承诺,考试入场时交给工作(监考)人员,否则将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考生应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须按要求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出示“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见附件5)等相关材料。未按考点所在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期间除入场身份(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核验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4.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5.参加考试前,考生要认真阅读本《公告》,除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最新考试防疫要求外,随时刷新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及各考区考试管理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考试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六)特别提示
因本次考试报考人数较多,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平台,由平台考务系统为考生在考区内随机分配考场。提醒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环境,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安排好食宿及行程,避免因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附件:1.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3.各考区网址、微信公众号及咨询电话
4.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
5.河北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样例及说明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廊坊市教育考试院获悉,2021年下半年河北廊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考试报名人数10779人,涉及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专业课共40余个专业,全市共设3个考点,174个考场,聘请考官616人,考试工作人员500余人。 二、主要工作 1.积极谋划,选取优质考点 本次考试为我院第二次承担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组考工作,在首次组考经验基础上,我院认真谋划、积极应对,选取河北东方学院、廊坊第二实验小学、廊坊第十七小学三所组考经验丰富、工作流程清晰的学校作为考点,并按照省教育厅文件关于考点硬件置要求,为考点配齐服务器、软件系统、打印机等设备及相关考试用具,切实保证考试工作稳妥有序实施。 2.明确要求,规范考务管理 一是严格考官遴选程序,根据《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管理办法》(冀教师〔2012〕17号)要求,11月份,我院对全市符合考官要求的教师进行摸底,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数据库,同时明确提出考官库建设标准,要求考官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敢于担当、熟悉业务、思路清晰、善于表达,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对面试标准的准确理解把握能力以及有效控制场面的能力。本次考试,我是考官全部从考官库中遴选产生。二是严格落实三级考务培训工作。按照《河北省教师发展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召开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培训考核会的通知》(冀教资认函〔2021〕22号)部署,市教育考试院遴选27名教师参加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培训考核会。2022年1月7日,市教育考试院召开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官培训会,组织全体考官进行二级培训。市十八小张艳霞副校长对全体考官进行了评测系统培训,同时就面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应对处置措施进行了详细讲解。考试院主管院长、院长分别对本次考试考务工作、考官的工作规程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要求考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圆满、顺利完成。会后,所有考官按照学科分组再次进行了培训。三是切实加强考试期间安全保密工作,制订严密周全的保密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试题、密钥取送和保密值班制度,开考前试题由驻考点巡视员和考点系统管理员同时解密,考试过程无死角视频监控,人技联防确保了考试安全万无一失。 3.细致周密,完善服务保障 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与其他考试不同,需要从各县(市)及市区学校抽调大量考官。考官食宿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成为组考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和的工作难点。市教育考试院周密部署、科学调配,综合第一次考试经验,在确保不对学校教学工作造成压力的前提下,增加抽调市城区学校考官数量,保证了考试工作的正常组织实施。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在考官住宿酒店24小时值班保障,协调考官在酒店住宿及考试期间乘车事宜,处理住宿考官突发情况。 考试期间,考官由市教育考试院租用的15辆大巴车负责接送。酒店住宿考官由酒店直接发车至考点,出发前须经酒店保障人员确认考官名单无误,确保不落一人。市城区内考官接送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站点停靠,接齐考官后发往考点。全天考试结束后各考点根据结束时间,组织考官乘车返回。为防止发生集体性卫生事件,避免考试延误,考官用餐方式坚持统一、便利原则,由市考试院提前招标确定两家具有相关资质的配餐单位送餐至考点,考官在考点内同意用餐。 周密的保障计划和严谨的工作流程,保证了本次考试考官食宿、行程的安全有序,未发生考官迟到、安全事件或集体性卫生事件。 4.严阵以待,狠抓疫情防控 今年国内多地出现的新冠肺炎病例以及我省两次疫情,时刻警醒我们防疫工作容不得丝毫懈怠,容不得任何闪失。面对疫情的严峻考验,我院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将各种问题、各类困难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部署,考虑在前,扎实做好各项考试的考前防疫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做好各项防疫准备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考前健康监测制度,开展相关工作人员考前健康摸排,加强防疫知识培训,开展环境预防消毒并建立消毒工作记录台账。二是健全制度保障。考前,依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了《廊坊市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实施方案》《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对考点考场设置、防疫物资配备、突发情况处置等进行了详细、明确规定。三是考试期间严格执行考试入场防疫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全程做好防控和检测,要求所有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进行手消毒;考生除面试测评阶段外,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口罩。四是切实发挥市防疫、卫健、疾控等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作用,建立防疫会商机制,为考点派驻防疫人员担任副主考,建立临时医疗防疫站,将疫情防控工作做细做实,为考试安全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 考试期间,天津突现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紧密相邻的区位特点、往返交织的活动人员、尤其是天津居住的我市考生令本次考试防疫压力陡增。我院快速反应,积极协调市防疫、卫健部门,紧急增派专业防疫医疗队伍到达考点,现场指导防疫工作,预防考点突发疫情问题。充分的考前准备、充足的物资保障、严密的工作部署及有效的防疫措施,保证了考试期间我市未出现发热、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在做到应考尽考的前提下,没有出现疫情传播和关联病例,确保了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本次考试,周密的考前部署和强有力保障措施确保了组考工作平稳、顺利、有序完成,实现了平安考试、健康考试的工作目标。我们将深刻总结经验、反思不足,举一反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理清工作思路,以最严谨的工作作风、最积极的精神状态,认真落实上级各项组考要求,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继续做好做好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努力做考生满意、社会满意的招生考试单位。 廊坊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1月14日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考 网从廊坊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上半年河北廊坊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做好我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廊坊市户籍。 2.持有廊坊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3.驻廊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廊坊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认定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如不能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视为不具备相应学历。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专接本学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本科或专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三)廊坊市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具体院校详见附件1)。 (四)在河北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教学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面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 时间:6月9日8:00至6月30日17:00。 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需选择户籍、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市级认定机构进行申请。申请人注册信息填报可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右侧“使用帮助”一栏查询相关信息。 (二)网上预约 时间:6月18日至7月1日 (三)体检 时间:6月20日至7月1日。 申请人在完成网上报名后持贴有与网上报名同版照片的《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到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医院详见附件2)。《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登录“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官方网站,在“资料下载”栏()按所申请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 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四)现场初审确认 时间:7月4日至7月8日。 申请人持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到户籍、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详见附件3)进行现场确认,需申请人本人亲自确认,不可他人代办。 网报时间截止前已经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在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网报时间截止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五)审核材料内容 1.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廊坊市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廊坊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廊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廊部队。 3.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即可。 学信网网址: 4.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教师资格认定系统自动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5.普通话条件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程序可登陆河北政务服务网(),在“个人办事”主题“证件办理”子项中查询。 6.身体条件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A4纸双面打印,请申请人将网上报名后生成的报名号写在右上角,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7.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联系出具。 8.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色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证书发放 时间:8月中旬。申请人可关注“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需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期间请密切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系统留言,确保联系方式畅通,如果系统留言提醒出现填报信息错误请及时按要求修改。 5.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发布的通知公告。 附件1: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附件2:廊坊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 附件3:廊坊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