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教师资格认定分为春秋两季。春季4月份开始认定,秋季9月份开始认定,具体的认定时间要以当地的教育局通知为准。
认定政策 :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提前向拟申请认定省份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处室(或登录其官方网站)了解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和相关要求,如:需要具备的条件、什么人可以申请、何时考试、何时网上申报、何时现场确认等。
具备条件:
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取得合格学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无犯罪记录、进行体格检查并合格,以及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内蒙古、新疆、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需参加自治区教育厅和兵团教育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理论课笔试,取得笔试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证考试:
教师资格证考试,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官方设定的教师资格考试。2012年之前,教师资格考试是由各省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主要针对非师范专业需要考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
2012年后,教师资格考试纳入统考试点和省考相结合的模式。到2018年除了新疆,内蒙古,西藏三个地区外其他省份全部纳入了教师资格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出题,地方教育考试院主考。主要针对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需要考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
2022年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将在本周的周末进行正式下半年的笔试考试,考生们目前在考试之前除了调整考试状态之外,也要关注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毕竟目前的防疫形式不容任何人轻视,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合肥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疫情防控标准吧!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安徽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温馨提示》结合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合肥市教育考试院特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请考生遵守、落实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10月14日发布的《安徽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2、请考生关注我市近期的疫情防控政策,遵守落地检、三天三检等防疫要求 ,如考前7天内自省外和省内疫情报告城市(低风险区)来肥,请至少提前3天来(返)肥,并参加社区的全员检,确保做到考试前的三天三检。
3、做好健康监测。 请考生实时关注“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无安康码的考生及时申领,如有异常应及时按要求做好码色转绿工作,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4、备好健康证明。 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提交《安徽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承诺书》(每场考试均需提交)并进行体温测量。如7天内自省内无疫情报告城市来肥,须同时持抵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考前7天内自省外和省内疫情报告城市(低风险区)来肥,须同时持抵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抵肥后“3天3检”阴性证明,请至少提前3天来(返)肥。考生不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5、做好个人防护。 由于本次考试参考人员多、考点分布广,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具体方位和交通路线,妥善安排出行时间和交通方式,准时参加考试,前往考点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考试期间除进行身份验证外,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考试结束后请不要在考点周围聚集、滞留。
6、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根据合肥市每日更新的疫情风险地区,自省外和省内疫情报告城市(低风险区)来(返)肥,未按要求完成在肥管理措施的,如“落地检”“三天三检”“全员检”。(2)处在隔离期和健康监测期的入境(含港澳台地区)人员及其密接。(3)考前7天本人及同住人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4)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涉疫场所暴露人员以及已治愈出院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5)考前7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6)安康码为非绿码及无安康码的考生。(7)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考前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的考生。(8)处在封闭管理小区(场所)不能前往考点参加考试的。(9)经现场确认体温异常(≥37.3℃)的考生。(10)经考点现场防疫人员研判不能参加考试的。(11)其他不满足参加考试条件的或疫情防控规定的。
请所有考生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将调整部分考点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合肥招生考试网和“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微信公众号。
8、考生确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请及时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s://)和微信公众号关于退费的相关公告。
9、考生关注合肥发布、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等了解合肥市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0551-12345。
教师资格考试科目
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按学段分为幼儿园、小学、中学
教师资格考试科目通常涉及以下几种类型: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 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幼儿园),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 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小学),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和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3个科目:
科目一均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均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普通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宿州市教育体育局获悉,2022年下半年安徽宿州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国家、安徽省疫情防控、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现将我市2022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2022年下半年宿州市教体局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或符合在宿州市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 (一)户籍在宿州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宿州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宿州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宿州市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宿州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效期内宿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宿州市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宿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地点及认定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有效期内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其中,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宿州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埇桥区境内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宿州市教体局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相关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高中、中职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相关页面查看()。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安徽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17时(网站关闭系统维护时间除外)。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宿州市教体局)、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网上申报过程中:(1)证书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建议选择“邮寄”请认真填写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邮寄免费)。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22年11月1日-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教师资格申请。(注:现场确认时进入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及行程码) 2.现场确认地点: 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西厅教体局窗口。交通指引:市内乘3路公交车至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即到。 3.现场确认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宿州市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需通过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指定体检单位免费提供《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有效期三个月)。 (7)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并粘贴在《体检表》正面空白处。(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上述材料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填写并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现场确认后约一个半月)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选择邮寄的无需到现场领取)。 五、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 2022年10月28日-11月1日; 2.体检地点(指定):宿州市立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刘主任:)。(注:请考生选其中一所医院参加体检,其它体检机构检查结果无效。) 六、其他事项 (一)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七)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程序不变。 2.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4.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5.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6.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7.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10月9日 原文标题:宿州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