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广东佛山

feion1992024-07-24  0

一、认定范围   (一)佛山市户籍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佛山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区)户籍人员。   (三)佛山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佛山市内居住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为佛山考区,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佛山市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8:30至6月24日17:30。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登录成功后,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没有完善的用户,须先在此栏目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报名   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用本人的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并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1.选择认定机构   (1)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请人选择居住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申请人选择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驻佛山市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部队驻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材料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在各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完成报名审核,各认定机构的审核时间、地点、审核方式和联系方式等,请咨询本人所选的认定机构。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佛山市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具体的体检医院和体检时间,请关注本人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或电话咨询。   特别提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部分认定机构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佛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83205072;禅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82341110、82341261;南海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86335435;顺德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22616493;高明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88282322;三水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87701826。   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佛山顺德区j教育局获悉,2022年上半年广东佛山顺德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佛山市顺德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佛山市顺德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市外户籍人员;   (三)在佛山市顺德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在顺德居住,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顺德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上述认定范围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广东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以上人员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免试认定:   (一)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二)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其他(非免试)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认定程序   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8:30至6月24日17:30。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报   1.注册账号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个人账号,并完善个人信息。   2.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注:符合上述“一、认定范围”的申请人才能选择认定机构为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非应届毕业生方可选择证书邮寄。   (二)材料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可以选择网上递交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以下简称网上审核),也可以选择现场审核;由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建议考生尽量选择网上审核。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审核的,将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1.网上审核   操作办法:申请人登录顺德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递交平台   注册个人信息,然后根据自己认定的情况,在相应阶段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要求采用PDF文件格式。   顺德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对申请人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认定初审通过。对证明材料信息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将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留言或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申请人带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确认,请采用网上审核的申请人留意查看网上信息或电话。   由于第一阶段认定的人数较多,原则上需在网上报名认定当日,登录顺德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递交平台上传认定证明材料。   2.现场审核   选择现场审核的考生必须提前预约,预约办法:登录“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公众号,通过“公众互动”,以“访客预约”方式进行预约日期和时间段(被访对象:教师发展研究室,罗老师;来访事由: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审核)。   进入确认现场的人员须做好疫情防护措施、服从安保等人员的指引,出示“粤康码”或“穗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并遵守广东省教育厅及顺德区的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建议多考虑星期六、日前来办理。   (1)现场确认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   顺德区大良街道大门路1号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C座202、203室(或进入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后听从安保人员指挥)。   (3)审核须提交的资料   请见附件3,请申请人根据自己的情况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采取网上审核方式的申请人,初审确认后在体检时交办 证照片1张。   (三)体检安排   只有证明材料审核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才需要参加统一安排的体检(不接收个人自行体检结果);材料初审没有通过的申请人不用参加体检。   2.体检医院为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原顺德区中医院,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金沙大道)。   3.体检表格需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参见附件2),贴上与网上申报同底同款的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证书领取   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请留意顺德区教育局网页认定结果公示及领证时间公告。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现场确认点(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顺德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提供邮寄服务(但对应届毕业生不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可以在网上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现场审核、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同款(即交办 证用1张、体检表自行粘贴1张,共2张),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在顺德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人员,请务必认真阅读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发布的认定公告,公告网址:      咨询电话:罗老师,伍老师。   教师资格认定交流QQ群:300251528。   (三)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   附件1.广东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定稿).doc   附件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版).doc   附件3.顺德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目录.doc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2022年4月8日

佛山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日期一般在1月份中旬左右进行网上报名,大致的日程安排为1月份中旬进行网上笔试报名及网上审核,并完成网上缴费。然后,到3月份中旬即可打印准考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时间及科目具体如下:

当然,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也需要满足一些报考条件,所需符合的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佛山市户籍,或人事关系、劳动关系在佛山市。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佛山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市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在内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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