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报考教师资格证条件

feion1992024-07-24  0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敖汉旗的人员。   (二)持有敖汉旗境内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非敖汉旗户籍人员。   (三)持有我旗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赤峰市敖汉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所需学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高级中学幼师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考试相关要求。   1.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①两科均为2021年取得;②一科2021年,另一科在2020年或2019年取得;③两科均为2020年取得;④一科2020年取得,另一科2019年或2018年取得。以上情形在2022年上半年认定中视为有效成绩)。   4.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在完成《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必修课和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后,参加由所在学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课三科考试并考试合格,在毕业前可直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5.外省就读且具有敖汉户籍的2022届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本批次认定可在敖汉旗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   6.具有敖汉旗户籍的内蒙古自治区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本批次认定可在敖汉旗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持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初等层次《合格证书》任教学段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中等层次《合格证书》任教学段为: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3.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统一认定时间为2022年6月6日至7月26日,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6日9:00至6月15日17:00。   凡在我旗参加2022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研究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   认定机构选择:敖汉户籍或有敖汉居住证的申请高中以下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选择敖汉旗教育局。申请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选择赤峰市教育局。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6月14日至6月16日(工作日期间:8:00--11:00 14:30--15:00)进行现场确认。申请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材料由敖汉旗教育局初审。   咨询电话:0476-5902600   现场确认地点:敖汉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局窗口。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明。   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校验,无需提交。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应提供由档案管理单位盖章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6.体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审核通过后,6月14日—6月17日到旗中蒙医院领取体检表,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完毕请将体检表放到体检中心由工作人员统一领取;申请人员请把本人的报名号和申请资格种类写在体检表的右上角;体检时需空腹)。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关注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政府或赤峰市教育局、敖汉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高中以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赤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请关注赤峰市教育局。   (四)领取教师资格。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表要存入个人档案),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请及时关注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政府、敖汉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的领取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敖汉旗人民政府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纳入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2022年6月6日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林西县的人员;   (二)持有林西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盟市、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有林西县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其它条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参加与笔试科目相同学科的面试。   3.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其中,使用民族语言授课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统一认定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12月17日,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8日至11月17日。   凡在林西县2021年秋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研究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   确认点选择:申请高中以下教师资格人员确认点选择林西县教育局。申请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确认点选择赤峰市教育局。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须本人在11月8日至19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林西县教育局进行初审,具体时间以各旗县区教育局公告为准。    现场确认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   件和复印件一份;   (3)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和研究生在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成的学生证原件。   (4)在林西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由系统验证无需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须提供笔试科目全部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须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须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或由档案管理单位盖章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合格证明。具体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咨询本人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信息。   6.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不符合上述要求者现场确认不予通过)。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见后续公告。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各一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认定材料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将申请人相关信息录入教师资格认定“限制库”和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允许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各位申请人员现场确认前了解当地防疫要求,按有关要求执行防疫措施,到达确认点后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进行相关登记。   联系电话:5556821                                                       2021年11月5日   附件: 2021年秋季赤峰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无 从赤峰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下半年内蒙古赤峰喀喇沁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结合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我旗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和登录;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和登录,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及方式进行材料确认,按QQ群(720602193)文件的目录准备材料。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网上报名时间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时间:   11月4日9:00-11月30日17:00   二、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   见QQ群(720602193)通知。   咨询电话:5822236     三、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及装订事项   申请人到qq群(720602193)的群文件下载“教师资格认定提交档案目录单”和照片表,按提交档案目录单顺序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目录单填写后装订在首页),需要粘照片处请按要求粘贴后,按照QQ群时间要求进行确认。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员,我局将材料退回,待申请材料符合标准后重新确认。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只需提供复印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只需提供复印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经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只需提供复印件。“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全部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上交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2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照片粘贴到照片表上。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无犯罪证明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据。   2.申请人员按要求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在喀旗教师资格证认定群(720602193)通知。   3.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须携带大学档案袋里的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地公章,有国考合格证明且上面有明确学科显示的不用提交。   4.体检表在QQ群(720602193)下载,认真看下打印例样,按例样A3纸反正面打印,化验项目咨询体检医院。   5.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在喀旗教师资格证认定群通知。   6.申请认定人员须加喀旗教师资格证认定群,群号:720602193,群名:2022年秋教师资格认定,所有事宜将在群公告通知,因不加该群而延误任何事宜后果自负。           7.认定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新档案袋一个,装入自己申请材料。   喀喇沁旗教育局   2022年11月4日   原文标题:喀喇沁旗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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