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认证是你考取教师资格证的最后一步,你参加了教师资格证考试,笔面成绩都通过了,必须在规定时间带相应材料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认定通过后,才会有教师资格证的小本本!一般每年上半年3月及下半年9月,可以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现场审核需要的材料有:1、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 纸打印1 份;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一份;3、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4、学历证书原件。5、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幼儿园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7、《个人承诺书》原件8、学业成绩或考试合格证明。9、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冲印尺寸3.5cm×4.5cm,常用底版蓝、白、红;与网报相片同底版,背面标注姓名、身份证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10、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教师资格认定”是拿到教师资格证的最后一个环节,简单的说,就是向当地教育部门提交一些证明材料,如成绩合格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等,经审核无误后,就可以拿到真正的教师证了。教师资格证认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需要经过“条件准备”、“网上申报”、“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等环节。通常,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认定机构(即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安排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受理。具体受理期限和受理的资格种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是: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犯罪记录,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等。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认定具体要求,请以符合认定条件省份当年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点击领取教师资格考试备考资料
“教师资格认定”是拿到教师资格证的最后一个环节,简单的说,就是向当地教育部门提交一些证明材料,如成绩合格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等,经审核无误后,就可以拿到真正的教师证了。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济南市的中国公民,可在当地教育部门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申请人相同。
其它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再由考生在系统中打印和在现场审核时提交,改由认定机构在系统认定审批并编号完成后打印。
以上内容参考 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2021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教师资格证认定就是笔试、面试都合格之后,只是网上能查到合格证明,想要得到教师资格证书,还需要去准备体检、普通话证之类的证明,去认定教师资格证书,就是领实体证。教师资格证永久有效,认定额外需要的考的就是一个普通话证。
教师资格证认证条件:
取得相应合格学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合格、进行体格检查并合格。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其中港澳居民和台湾同胞暂不能申请认定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之外的其他六类教师资格)。获得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包括:
1.学历合格。
2.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
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包括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
4.体格检查合格。
5.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拓展资料:
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7)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8)《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9)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一寸免冠近照1—2张。(注意要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同底,否则后果自负。)
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4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两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或参加“考试试点”所取得的合格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进行核对);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教师资格证认定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或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