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师资格证考试防疫要求如下:
一、防疫政策
1、根据《2022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公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或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
(2)受防疫封控、管控的考生。
(3)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的考生。
2、省内来返人员有中高风险区及咸阳市三原县、泾阳县旅居史人员暂缓来校;有渭南市、咸阳市(除三原县、泾阳县)旅居史人员须在校外完成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以上);其他地区人员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入场。
二、考前准备
1、考生须从考前7天(10月22日)(境外考生为考前10天)开始,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自我记录、自我留存备查)。
2、考生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并持续关注本人健康码状态。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3、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和考生健康承诺书。
4、考生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去人口密集场所,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三、考试实施
1、为避免考生入场聚集,请考生按照跟随带队教师有序入场,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接受体温检测,接受安检并进行人脸身份识别验证。
2、雁塔校区考生统一乘车前往长安校区考点,根据个人考试结束时间统一乘车返回,不得在长安校区逗留,乘车安排另行通知。
3、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试时,主动接受扫码测温,除身份核查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4、进入考场后,按照要求提交考生健康承诺书(每场考试1张,如参加3场考试,须准备3张)。
5、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指令,保持安全距离有序离场。
6、如未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告真实接触史及身体异常状况,被疫情防控部门筛查发现,实施管控措施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根据《致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的一封信》:疫情防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为了广大考生身体健康,请配合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请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外省来鲁考生请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考前我院将统一进行网上核查,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2.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所有考生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方可参加考试,请于规定时间内自行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3.开展个人健康监测。请于考前14天起,每天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并如实填写《山东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于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上交给考点工作人员。建议考生考前减少跨省、跨市的区域流动和人员聚集,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以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状况良好。4.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如属于以下情形,将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前请主动联系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说明情况。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须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须持考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须持启程前48小时内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5.接受体温测量。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如体温≥37.3℃将进行复测;如复测后仍≥37.3℃,须按照考点应急处置程序参加考试,请配合考点工作人员的安排。6.做好个人防护。抵达考点后,请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在进入考场前请佩戴口罩;考试开始后,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其他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
一、考生需于考前14天提前通过支付宝搜索“豫事办”下载“河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持续关注健康码的状态,保持健康码绿码,考前自行监测健康状况。考生考前需持续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所在考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官网,了解即时防疫动态,自觉遵守考区防疫规定。二、考生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三、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在观察期的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四、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前往考点途中做好自我防护。建议考生尽量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五、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提交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显示“绿码”并体温检测低于37.3℃者方可入内,不能提交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出示72小时内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体温检测时达到或高于37.3℃时,可进行一次体温复检,如复检仍异常,应由考点防疫副主考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综合研判,由疫情防控部门按照研判结果进行安排。等候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六、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入场身份核验后,考生须佩戴统一发放的口罩,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有特殊情况须经主考同意。七、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处理。八、考试结束后,按照考场、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当场考试结束后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处理。九、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