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遵义

feion1992024-07-24  3

报考条件:

一、思想品德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二、教学能力

1、国家现行两种教师资格证制度,自主考试地区考生需通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笔试学科和面试获取幼儿教师资格证,国家统考地区考生需通过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两门笔试科目和面试,才能获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幼师资格证是幼儿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学教育类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幼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文章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一、报考须知贵州省内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3.申请人的户籍、学籍、居住证申领地之一在贵州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地址在贵州省。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5.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特别提醒: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省报考笔试的考生须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二)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其中高职院校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三年制高职在三年级可报考,两年制高职在二年级可报考)。(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四)报考考区选择1.考生须依照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就近选择考区;考点由考区在所辖区域内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2.贵州大学考区、贵州师范大学考区、贵州财经大学考区、贵州民族大学考区、贵州师范学院考区、贵阳学院考区只接受在校生报考。3.贵阳市考区只接受社会考生(非在校生)报考。4、遵义市考区按照考试类别划分考试区域:幼儿园类别考点设在红花岗区和汇川区;小学类别考点设在绥阳县和湄潭县;初中类别考点设在桐梓县;高中(含中职)类别考点设在新蒲新区。具体考点由所辖区域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五)诚信报考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其他个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二、报名时间及流程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分为考生网上填报信息、考区网上审核和考生网上缴费三个阶段(一)考生网上填报:1月14日9:00~16日10: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进行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超过规定时间注册的考生将不予审核。注册前请仔细阅读贵州省当次考试报名公告,承诺有关诚信事项。特别提醒:1.所有考生(含非首次参加考试考生)均需进行注册。2.考生须本人进行注册报名,不得委托他人。3.考生应在报考前充分了解申请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仔细阅读各省申请认定的公告),以免发生考试通过后不得认定的情况。4.考生应诚信报考,对所填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以取得笔试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5.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多次笔试成绩合并、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信息,考生须特别注意,并确保姓名、身份证号、照片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6.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7.电子照片要求:⑴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⑵照片格式大小: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⑶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未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二)考区网上审核:1月14日9:00~17日16:00考区在审核时限内对考生填报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期间,考生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三)网上缴费:截至1月19日24:00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前,请考生首先确认各项信息是否正确、是否已报全所选类别的科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三、准考证获取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2021年上半年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3月8日~13日,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四、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4月15日后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发送至电子邮箱申请复查。成绩复查申请表格式可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中“成绩复查”子栏目内下载。五、收费标准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执行,为 60元/每科。六、其他说明(一)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二)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请咨询贵州省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电话:、83227475。(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阅、下载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附件:1、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docx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docx          3、贵州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咨询电话.docx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银行列表.docx附件下载地址: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部队驻地在桐梓县的中国公民,符合办理教师资格证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均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在我县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等有效证件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及权限   桐梓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科”与面试科目须一致。   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参加免试认定,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其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学段要与所持证书一致。   (四)身体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当地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需为合格。   2.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大陆)居民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地区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申请人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成注册,再按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我县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按在居住地、工作地以及所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桐梓县教育局),按照网上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步骤,如实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   (网址:)   2.高中(中等、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均设在申报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县教育局。遵义医科大学、遵义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的现场确认点由两所学校教务处负责安排。   3.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学科学段教师资格。   4.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为保证我省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教师职业‘先上岗、再考证’人员”教师资格的顺利认定以及《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1号)的相关要求,我县2021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8:00-4月30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8:00-7月2日18:00(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在本批次报名)。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8:00-10月15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二)现场确认、复审、公示、认定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我县的现场确认点设在桐梓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教育局窗口)。   上半年第一批次: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5月6日-14日(工作日);   复审时间:2021年5月17日-21日(工作日);   公示和认定时间:2021年5月24日-28日(工作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7月5日-9日(工作日);   复审时间:2021年7月12日-16日(工作日);   公示和认定时间:2021年7月19日-23日(工作日)。   下半年: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22日(工作日)。   复审时间:2021年10月25日-29日(工作日);   公示和认定时间:2021年11月1日-5日(工作日)。   (三)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户籍在桐梓县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持有桐梓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   (3)驻桐梓县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提供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7.社会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进行确认的,可采取在网上申报成功后立即用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将材料邮寄到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   收件地址:桐梓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教育局窗口,邮编:563200。联系人:兰兵,电话:   (四)证书发放   完成现场确认、查询无犯罪记录、复审、公示结束后,将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6月1日向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7月26日向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11月8日向下半年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面向社会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获得认定者由遵义市教育局通过市政务中心邮政窗口分别通过特快专递寄到各县教育局,申请人到各县教育局领取。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六)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名单在“桐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   网址:   (七) 市教育局复查结束后在“遵义教育局.政务”—“网上办事”—“办理指南”发布“2021年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拟认定人员名单。   网址:   桐梓县教育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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