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一)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一)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有刑事犯罪行为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教师自身的品行不正,侮辱学生被举报的,还有体罚学生的教师,具有有偿补课行为的教师都会被吊销教师资格证;要交资格证5年以上可以重新考证,但是具有以上行为的人永久都不能考证。
被吊销了?貌似失去教师资格的人,不能再获得教师资格,且教师资格证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刚看了下,是这样的第十八条 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教师资格证都不能获取了,也基本上说你不能再教书了
某些个人通过抄袭、作弊、行贿、盗用他人信息等不正当竞争方式获取相关资格证书的行为被发现或被举报且情况属实的情况下,获得的相关证书被撤销,就叫做证书被吊销。被吊销的证书将永远不再复发。简而言之,吊销是较恶劣原因导致的带有惩罚性质的撤销。采纳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