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教育部2001年8月8日印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教人[2001]6号)第六条明确,持证人应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证书,不得出借、涂改、转让。《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七条,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可以发表论文。对要发表论文的条件要求:1、创新性。2、实用性。3、严谨性。4、规范性。目的是为了提升各方面的教育质量的,任何人都是可以投稿的。对有没有教师资格证没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