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教师资格证怎么审核

feion1992024-07-24  18

回答 1、不做实名核验,也可登录系统,但是在办理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业务之前必须做实名核验。 2、每日您可进行三次实名核验,如核验不通过,勿直接重复提交,请仔细核对您所填写的内容。 3、如您确认信息无误,仍不能通过实名核验,可能是您的身份信息近期发生过变化, 公安系统未及时更新导致的。如您所使用的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您可以通过开通网证更新您的信息,而后再登录本系统进行实名核验即可。网证办理参见《居民身份证网上功能凭证开通指南》,CTID官方应用及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用两种途径均可选用。 4、如CTID网证办理失败,或您所使用的证件类型不为居民身份证,则您需通过实名核验不通过页面中的”人工审核’链接进入人工审核页面,上传身份证照片等材料并提交,等待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后续业务。 5、人工审核周期较长,仅能保证7个工作日之内给出结论,请对您的业务办理时间进行妥善规划。待人工审核期间,您不能进行实名核验。 6、每年1月1日到8月31日、9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您各可以申请三次人工审核,且待审核期间无法修改信息,故提交前请仔细核对。 更多4条 

以下资料,仅供参考。五年一注册,到底怎么认证?五年一注册,那么,究竟是如何做的呢?相信不少老师都有这样的疑惑,小编为您找到了教育部2013年下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其中有一些操作层面的要求,相信能够给大家一个比较直观的认知。1、认证对象都有谁?公办教师为主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教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将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2、首次注册怎么办?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二)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对于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首次注册的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3、定期注册合格,要考量哪些?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二)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三)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四)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4、这些情况,需要延缓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一)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二)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三)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5、这些情况,老师小心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一)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二)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三)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6、注册程序有哪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定期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在受理注册申请终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注册结论。注册结论应提前进行公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的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同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标明注册结论。

教师资格证改革之后是每五年进行一次注册。这个暂时只限于在职教师,没当老师的是不用注册,在职教师学校会每年组织一次统一注册,这个不用担心。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教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将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2、首次注册怎么办?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二)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对于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首次注册的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3、定期注册合格,要考量哪些?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二)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三)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四)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4、这些情况,需要延缓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一)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二)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三)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5、这些情况,老师小心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一)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二)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三)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6、注册程序有哪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定期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

建达教育回答;教师资格证的认定是在面试通过之后,在拿到教师资格合格证明之后才需要认定的。认定的时候一般在户籍所在地、人事关系所在地或者学籍所在地,前往教育局办理,这时候需要准备认定材料,比如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学位学历证,体检医院的体检合格报告等等,最后前往指定的地点进行认定。建达教育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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