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老师用假的教师资格证向哪个部门反应?向教育局行政部门反应。《<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
你好。向该类证书的主管部门举报。比如【教师资格证】如有弄虚作假可向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局)等进行举报,【建造师】等可以向(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感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