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所有的省份都是统考。目前全国教师资格证统考的省市共有28个:北京、湖南、河北、山西、辽宁、天津、上海、广西、黑龙江、青海、宁夏、江苏、浙江、甘肃、安徽、福建、广东、四川、江西、山东、河南、湖北、贵州、吉林、云南、陕西、海南、重庆。
1、教师资格统考实施后,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条件有所提高。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以前要求幼师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考虑到政策的衔接,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的学生,获得毕业文凭后,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以前要求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以前初中教师要求具备大专学历)。2、统考与省考的区别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后,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各省自行组织改为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省考”升为“统考”。“统考”与“省考”相比存在三大变化:一、考试科目。“省考”只开设教育学、心理学两个科目;“统考”科目和内容不同,并将原来在认定环节组织的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纳入到考试环节。二、考试方式。“省考”采用纸笔方式;“统考”采用纸笔和机考两种方式。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综合素质》采用机考方式,其余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方式。三、考试内容。“省考”有指定的参考教材和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统考”没有指定的参考教材,也不组织考试培训。四、成绩年限。“省考”的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3年(各地可能会不同),“统考”的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3、师范类毕业生也要考省考,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统考后,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11月5日,面试时间为2017年1月7―8日。请相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考试机构密切合作,认真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及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这些省份考试内容是一样的,其它省份是本省自主命题。
除了新疆、西藏、内蒙古还是省考之外,其他地区都是国家统一组织考试,每年的3月份和11月份组织笔试,5月份和次年1月份组织面试,笔试内容如下:一年有两次考试机会,报考不限制年龄和专业,要求符合以下学历:教师资格证报考学习幼儿教师资格:师范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生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生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生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师范生高等师范专科学校;非师范生大本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个别省份放宽至大专学历)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教师资格:师范生高等师范院校本科;非师范生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