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书长期有效。目前部分地区正在试点定期注册,该注册仅限于已进入教师岗位的持证者,要求5年一周期进行注册,未注册通过的取消教师资格。未进入教师岗位的持证者不受定期注册影响,证书依然有效,但一旦从事教学工作后则需进行定期注册。 申请教师资格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7)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8)《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第八条 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二)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三)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四)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参考:湖南省政府-《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教师资格认定都是网上报名的, 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 国考的规定如下:所有符合学历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限专业报考教师资格,如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可以自愿选择任何已开考科目(专业),如物理、化学等。申请资格认定时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的教师资格,即使所学专业与申请学科不一致或不相近。经过笔试和面试,体检等程序,考核通过才可以领取教师资格证。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流程,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
已纳入注册范围的地区、学校和教师要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任教学校的文件和通知要求,按时进行定期注册。未纳入定期注册范围的人员无需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仍然有效。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是否纳入定期注册范围,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
不是。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目前仅限于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相同类型民办学校的在岗教师是否纳入注册范围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仍处于试点阶段,试点省份根据自身情况划分注册试点地区、学校和对象。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要求制定本地区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被工作方案纳入注册范围的人员必须参加注册,未纳入注册范围的人员无需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仍然有效(参见本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中的《关于不属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的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问题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