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教师资格证审查什么

feion1992024-07-24  0

教师资格证考试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的材料: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单);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7、非师范生提供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成绩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要提供师范生身份证明(具体要求按各认定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8、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扩展资料:获得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包括:1、学历合格;2、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包括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4、体格检查合格;5、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身份证》复印在上半部分,普通话证书较大时可将身份证正反面放在普通话证书空白处复印,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户籍或居住证相关证明(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不用提供户籍或居住证证明,按以下第8条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本市户口在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及学生证或在读证明);申请人已取得的对应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已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下半年及以后合格人员递交彩色或黑白的打印件);目前已参加工作的申请人员需带好反映其劳务关系的相关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为企业的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申请人为公务员的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中一致。若无法提供相关合同原件只能提供复印件的,则相关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暂未参加工作者需带好本人劳动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指定体检医院的体检发票原件;申请人按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认定机构的,另需提供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其他应认定或受理机构的要求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下资料,仅供参考。五年一注册,到底怎么认证?五年一注册,那么,究竟是如何做的呢?相信不少老师都有这样的疑惑,小编为您找到了教育部2013年下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其中有一些操作层面的要求,相信能够给大家一个比较直观的认知。1、认证对象都有谁?公办教师为主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教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将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2、首次注册怎么办?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二)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对于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首次注册的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3、定期注册合格,要考量哪些?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二)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三)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四)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4、这些情况,需要延缓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一)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二)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三)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5、这些情况,老师小心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一)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二)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三)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6、注册程序有哪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定期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在受理注册申请终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注册结论。注册结论应提前进行公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的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同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标明注册结论。

1,教育部相关负责人透露,要打破教师的铁饭碗,实行五年一注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透露,今年9月,教育部将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试点,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已经在岗的教师不用参加资格考试。但所有教师都要接受每五年一次的定期注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业务考核以及教学工作量考核。向左转|向右转2,,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的规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及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定期注册范围的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3,,不属于上述注册对象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以及高等学校教师不参加定期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按目前的政策仍长期有效,相关人员今后仍可以使用其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此类人员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后,则需要执行定期注册制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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