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资格认定时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全部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出来)。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9、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扩展资料提出申请1、申请人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上述 材料;2、申请各类教师资格对应的认定机构分别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向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部分经国家批准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文委托,可以认定该校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该类高校拟聘人员可直接向该校提出认定申请。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证
通常,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认定机构(即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安排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受理。具体受理期限和受理的资格种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时间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是: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犯罪记录,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等。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的规定执行。认定具体要求,请以符合认定条件省份当年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件、考试合格证明(免试人员不包含此项)、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或认证报告、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以上材料经系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环节不需要提交证书原件。除以上材料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还需要按要求进行体格检查,于认定过程中上传个人承诺书等。各省份认定要求的材料另有规定的,以本省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点击领取教师资格考试备考资料
1、申请认定时间一般分为春季(3月份开始)和秋季(9月份开始)两次2、申请认定分为:网上申请--现场确认--体格检查--做出结论四大步骤。
1、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春季(3月份开始)、秋季(9月份开始)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和受理的资格种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并以适当形式提前公布。2、申请人应在春季和秋季之前,特别关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站,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及时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