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能在省内异地报名吗

feion1992024-07-24  1

符合当地的报考条件就可以异地报考的报考条件(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省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应为本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省。 3.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含湖北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具备举办学前教育资质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见附件3)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报考。(三)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1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一般不可以。但是如果是学生,在校期间报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2~3科,毕业时其中有一科没考好,成绩不及格,可以回原籍后再考未过的科目。或者是在校期间报考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几科的考试成绩合格了,毕业时面试还没有考,户口和档案已经回到生源地,需要到生源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报考面试,这是国家允许的。因为国家级的考试的成绩是全国通用的。只要是报考的是国家统考的教师资格考试,而不是各省的省级统考的教师资格考试,是可以异地重新报考的。但是有的省份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偏差,导致个别考生回原籍后,原来考过的科目在认定的时候出现问题,得不到认定。我国的教师资格证的认证管理实行的是属地管理制度,即: 在非户籍地就读高等院校的考生,大三以上的学生可以凭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考生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学校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在非户籍地j就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签约企业为国企的,有企业提供人事档案证明和工作证明的,考生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以在企业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在非户籍地就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1)签约企业为国企的,由国企的人事部门提供人事关系证明和工作证明,加上考生提供本人的省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以在企业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考;(2)签约企业为私企、外企、民营机构的,毕业生应在企业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有的叫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叫学生事务中心)办理了自己学籍档案的人事档案代理(人事关系)后,由该中心提供毕业生的提供人事关系证明,由签约企业提供工作证明,加上考生提供本人的省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以在企业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考;

教师资格证是是可以异地报考的,因为教师资格证的笔试面试成绩都是通用的,在异地报名并不影响成绩。只要符合报名地为户籍所在地,人事关系所在地就可以。

可以的,教师资格证是可以在异地考的,一般在校生可以在大三报考,考点选择学校所在地就可以,也可以选择户籍所在地或是人事关系所在地报考。如果在校期间尚未全部通过的话,可以在其他地方报考,并不影响成绩。教师资格证考试要求在户籍、人事档案所在地,所以如果不在户籍所在地,只要是全日制在校生,或者人事档案在非户籍所在地的工作单位,就是可以跨省考试的,具体请看以下内容。考取教师资格证,点击蓝字咨询机构户籍地的社会考生已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可持本地身份证按户籍地高校毕业生身份在当地教育局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本科三年级、专科二年级以上的学生,无论户籍地在哪里,都可以凭本校开具的在校学籍证明到当地教育局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非全日制的统招入学的高校考生即电大、自考、函授、网络大学的考生需在取得高等学历后方可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取教师资格证,点击蓝字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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