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统一格式、认定机构统一印制)一式二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体检项目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规定);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统一格式、认定机构统一印制),必要时,申请人和有关单位可应认定机构的要求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扩展资料: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时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要求:1、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在临毕业的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并需提交第1、2、4、5、6项材料以及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认定机构按规定程序审核考察,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教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第1、2、3、4、6项材料;3、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交所有材料。参考资料来源:青浦区教育人才中心-上海市《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
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中高职贯通考生允许在其学习的最后一年,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可以的!报考条件(一)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二)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三)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四)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五)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以下是涉及需要的材料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生证原件;(3)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您好!首先上海已经从2012年已经进入统考阶段考试科目如下幼儿园: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等13个学科。您可以先看一下考试大纲进行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