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复查步骤

feion1992024-07-24  12

以黑龙江为例,在教师资格公告中指出,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招考办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提出复核申请,由省招生考试院集中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核。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卷,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工作人员在受理复核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回复成绩复核结果。因此教师资格证成绩是可以复查的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区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区考试机构集中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凡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笔试考试所在区考试机构(或区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1、教师资格的面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如考生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面试公告指定的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面试结果录入是否有误。2、申请须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的邮箱,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简要查询理由等信息,复核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如果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区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区考试机构集中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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