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证流程包括:笔试-面试-认定各省教师资格报考条件不一样,以湖南为例:(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3)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二)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三) 2015年12月31日前已入学(指学籍注册时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但是,所申请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及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学(指学籍注册时间)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获得教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所报教师资格种类的相应学历(具体为:幼儿园、小学、初中为专科以上学历,高中包括中职为本科以上学历。中职实习指导教师为中职以上学历并具有助工或中级技工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考试并获得合格成绩; 3、通过国家语委的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以上); 4、通过课堂教学技能测试; 5、体检合格。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市自考办和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具体分工为:市自考办负责教育学、心理学两门理论课的考试,市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普通话测试、课堂教学技能测试,以及体检和资格证书的申报工作。 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课考试每年4月、10月各举行一次。报名时间为每年1月5日—10日、7月5日—10日(在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的报名时间由自考办另定)。教材由自考办供应。 教学技能测试每年举行1—2次,一般在上半年的5月和下半年的11月报名,具体时间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确定后公布。教学技能测试的内容为:备课、说课或上课、面试。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意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班学生,在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允许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但在申请参加教学技能测试时,应已获得相应学历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考试分三个学历层次,三个学历层次与六个类别的对应关系为:中专——幼儿园;大专——小学;本科——初中、高中、中职、中职实习。 两门理论课程考试报名需带的材料:①上次参加考试并通过1门课程的,须带准考证。②第一次报名或上次虽报名但没有考出课程的,须1吋照2张。报名费用:①准考证制作费15元。②课程报考费每门32元。③教材费为教材实际价格(教材为教师资格考试专用教材)。 两门理论课程均合格者,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本次考试不合格的科目,可在下一次考试时补考,补考仍不合格,须重新参加所有课程的培训考试。如若同时报考两门,而该两门课程又同时没有及格,则取消该生补考机会,须按新考生重新报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获得教师资格,并不一定能够担任教师,能否担任教师还需要教育部门是否招聘录用,但未获得教师资格的,教育部门一般不会招聘录用
参加最近的教师资格考试就行了,教育部没有规定非师范类毕业生不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想做准备,就去主管教育的地方部门网站看看吧!
师范类学生,统一由学生向学校申请,学校会有相关办理事项,看学校网站通知或系里通知就可以了。非师范类,或者社会人员,则须去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网站报名,参加三门专业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学方法论)补考,通过后,并同时已获得普通话二级乙等考试,(语文要求二级甲等)再申请教师资格证,接受申请后,教育局会安排考生参加教育实践能力考试,也就是要考生写一份报考具体学科的教案并在3名专家面前上15分钟左右的课,通过就可以获得教师资格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