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录入系统能撤销吗

feion1992024-07-24  0

一、教师资格证已经在教育部备案,信息不可以撤销;二、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1、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2、经查实为使用假资格证书的;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四、没有撤销教师资格证的行为。只有撤销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或撤销注册教师资格证、不予注册教师资格证,收回原发的教师资格证的说法,没有撤消教师资格证的说法。上述行为都有严格的界定。这是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在国家教育部授权下依照相关法规行使的管理权。

如果已经认定了是不可以取消的。根据国家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教师资格,上半年已通过认定的申请人,本次无法再次报名。符合申请条件、上半年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报名但未认定的申请人,不需重新注册账号,但需使用原账号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报系统重新报名。

好像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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