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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到原教师资格认定单位查验档案,并复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持证人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或石柱教育城域网“教师教育”栏目下载《重庆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1),填写与原教师资格证书一致的相关信息,一式三份,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签署“情况属实”字样。同时,教师资格认定单位在书面补办申请上签署“同意补办”字样。持证人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初中以下可在覆盖当地区县的报刊上刊登,高中以上在覆盖全市的报刊上刊登,如重庆日报、晚报、晨报、商报、时报等)。遗失声明格式如下:遗失声明***,教师资格证书不慎遗失,编号为*********,特此声明。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补办申请、刊登作废声明的报刊、一张小二寸证件照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补发手续。
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办(一)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遗失,向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办。(二)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见附表)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且证明与原件相符)。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
教师资格证丢失,由当事人向原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机构申请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前当事人需要在报刊上刊登声明,宣布遗失的证书作废。然后持登有遗失声明的报刊、申请表复印件和申请遗失补办的说明向原发证机构申请补发。(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并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要求提供原件二份(贴2寸照片,人事处留存一份,个人档案里存一份)。(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个人档案里找),提供复印件一份。(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四)遗失声明(刊登在市级以上报纸,一定要把姓名和证书编号登上,要求提供原件),一个月后办理补办手续。(五)提供1寸照片一张(所有照片均需要同底版)。(六)现单位开具的身份证明。【二】、注意事项(一)证书备注栏填写“补证”及补证时间。(二)补后的证书填写日期按原证书日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