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要求

feion1992024-07-24  1

《浙江省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已经发布,根据公告,报考条件如下: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如下学历条件:除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外,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须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学籍证明样例请从附件中下载。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高校在校师范生首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浙教办师[2015]96号),“从2016年上半年开始,我省高校在校师范生首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间调整为本专科生毕业前的第三学期。高校非师范专业在校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间不变,仍为毕业班。”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条件,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有可能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建议谨慎报考。

一、报考条件(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江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报考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二)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 号)文件精神,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目: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 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取得科目201A、202A 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 考生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精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自2017年下半年起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 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上述各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经教育部同意,我省暂不开考“俄语”和“小学全科”学科。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是各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为保证师资质量,在教育系统逐步实行教师准入制度的要求设置的一项考试。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对准备进入教师队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的人员的基本要求;教师资格制度规定了从事教师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考取教师资格证,点击蓝字咨询机构取得教师资格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学校和机构任教;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职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使用假资格证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申报。市教委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区、县教委(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介绍考试类别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建立考试标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实行"国标、省考"的标准参照性考试。考试对象试点省份内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 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统考和自主考试。统考地区考试时间统一公布,自主考试时间各地不同。考试科目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统考和自主考试。统考地区考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能力和学科知识能力。 教师资格两学考试主要考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凡已有或准备取得大专学历的考生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的有关规定。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科目 类 别 笔试科目 面试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 幼儿园 综合素质 保教知识与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中职 文化课教师, 专业课教师。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考取教师资格证,点击蓝字咨询机构

上海教师招聘考试条件还需要看当地的招生简章,不过一般情况,调价如下:证书要求(1)教师资格证:一般要求具有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2)普通话证书:大多数要求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对语文老师和幼教老师要求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3)英语证书:一般不做要求,对英语老师要求有四级,六级英语证书。(4)计算机等级证书:一般不做要求,对计算机老师要求有国家二级证书。年龄要求一般事业单位教师编制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特岗教师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专业要求一般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要求相同或者为相关专业,还有一些要求报考专业与教师资格证的专业一致。研究生报考的专业要求可能会放宽。也有的不限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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