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扣押证件,向劳动部门反映。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这是不合法的行为,你可以去教育局投诉这种不合法行为。
从学校管理上来说,如果某教师擅自离职、不办理交接手续,或者做出严重损害学校利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