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统考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都可以报考,需要符合相应学段的学历要求,一般是不用达到研究生学历的,参考如下: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另外报考教师资格证需要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需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科目需达到二级乙等,具体以当地考试公告为准。
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每年的要求基本上变动不大,主要就分为地区、学历和年龄要求。学历要求:目前大部分地区实行的要求是,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但是具体的报考条件还是要以当地的报名要求为主,考生一定要记得及时关注消息。报考教师资格证的地区限制:户籍所在地,能提供居住证的地方,在校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报考。需要注意:在校生在学校报考和在户籍地的考生不用提供居住证。如果要在非户籍地报考,一定要记得提前办理居住证,不要影响考试报名。报考教师资格证的年龄限制:教师资格考试对年龄要求相对来说并没有那么严格,退休年龄之前都可以报考。但是在校生报考有年级限制哦,大部分省份要求为本专科大三及以上年级可以报考,具体以公告为准。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五)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在实行全国统考的省市区,改革当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需要考教师资格证,改革前已经入学的不需要考教师资格证。全国统考省市区的情况是:2011年:浙江省、湖北省。2012年增加:河北省、上海市、广西区、海南省。2013年增加:山东省、山西省、贵州省、安徽省。2014年增加:江苏省、陕西省、吉林省。2015年增加:福建省、北京市、甘肃省、河南省、湖南省、宁夏区、江西省。2016年增加:四川省、重庆市、辽宁省。在非全国统考省,师范生不需要考教师资格证。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下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证在辽宁省内的中国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学历学生(以下简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均可报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育部令第33号中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组织团伙作弊的;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内容来自于《大连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公告》可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