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您好,可以补办的。 查验档案: 补办人到原教师资格认定单位查验档案,并复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 提出补办申请: 申请者持本人所需材料到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补办,并按要求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填写与原教师资格证书一致的相关信息,一式三份,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签署“情况属实”字样。同时,教师资格认定单位在书面补办申请上签署“同意补办”字样。 发表遗失声明: 补办申请人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开发行、播映的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表本人教师资格证书遗失声明,并取得遗失声明媒体介质原件或该新闻媒体的书面证明材料。 提交资料: 补办人到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补办申请、刊登作废声明的报刊、小二寸证件照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补发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更多8条
不要紧的,自己再合上是一样的,不碍事。
回答 持原有证件,由单位逐级申报、重新(换证)办(还是你原证的信息),不需要(因为你的证没有遗失)声明。 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还有什么疑问可以随时找我 提问 需要照片等什么资料吗 回答 拿原证就可以的 提问 在现单位申报就可以吗,然后在逐级上报的话需要向原来发证的学校申请吗,还是当地的教育局就可以 回答 现单位报备,然后找学校 提问 本人的去学校吗 回答 需要本人过去 更多6条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放入个人档案,这是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组织(师范专业的是学校,非师范专业是教育局)应该负责的事情。如果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表没有归入个人档案,或者目前还在申请认定的人自己手里,说明个人的人事档案不归教育局管理。在这种情况下,申请认定的人要到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局要回自己的认定申请表,把它交给个人档案管理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