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三个地方考试。考生应在户籍或居住证(有效期内)申领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步骤:考取教师资格证,点击蓝字咨询机构登陆。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注册。笔试报名,必须先注册。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阅读考试承诺,并同意。报名。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最后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区考试机构在两个工作日内的网上审核(仅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姓名是否规范,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考生的信息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完成,考试费用不能退回。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考取教师资格证,点击蓝字咨询机构
非本地户籍,如果人事关系在也可以报名如果是在读大学生,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报考
一般情况下,教师资格证要在户籍所在地报考。如果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况,也可以在非户籍所在地报考教师资格证: 一是高等院校大三知及以上的在读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的省份报考笔试和面试。二是个人档案在非户籍地的人才市场(回中心)托管,也可以凭人才市场出具的证明报考笔答试和面试。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工作单位、在读学校在报考省份内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学历层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指在读全日制专科、本科3年级及以上学生,在读全日制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在读生不得报名。 (四)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鉴定、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五)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户口不是广东省户口,可以报考教师资格证,前提是你要有工作在广东,也就是你的人事关系在广东也行。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11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16〕2号)精神,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11月5日举行。现将广东省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规定教师资格证报考对象:(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5.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6.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二)免考条件1.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的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其成绩可作为2017年前(不含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可于2016年秋季和2017年春季直接报名参加当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