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试用期?用人单位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劳动法》,试用期不能超过3个月,试用期越长,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期限就越长!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扣押个人的身份证等个人证件(包括楼主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用人单位的做法已经不是是否合理的事了,而是已经违法了!至于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由双方协商。合同条款一般是对等的,如果楼主违反合同要被扣除违约金,要是用人单位违约了呢?有没有相应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绝对的不合法,你就是去联合国上班也不能扣押毕业证,教师证这些证件啊,留复印件可以接受,但不能扣押资格证。其实就是他们想压你工资或者小孩子们比较认人怕你中途跑了他不好再招人。
你好朋友这是个职场和个人面试常见的问题,如果说你的这个份工作对于你来说,既是可以是实现自己的人身价值,也对这份工作充满激情的话,你可以这样,但是一般是将复印件留给单位的人力资源部。换句话说,如果你觉得哪天这份工作对于你来说没有太多可以让自己学到东西的话,我看你还是想想自己的退路,如果正规的教育企业也会看重这些,但是你的资格证是要永远留在手上,让你走去适合你自己讲台的地方····你说对吗?朋友加油,我曾经的职业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