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feion1992024-07-24  0

为了解决城区中小学校教师缺额问题,特别是城区初中教师严重不足的问题,经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公开选拔36名小学教师和46名中学教师到县城中小学任教。为使选拔工作公正有序地进行,现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选拔学科及名额(82名)   中学(46名):语文10名,数学8名,英语6名,物理1名,综合学科(政治、历史、地理)12名,生物2名,信息技术3名,音乐3名,体育1名。   小学(36名):语文15名,数学17名,英语2名,信息技术1名,音乐1名。   三、选拔对象、条件及要求   此次选拔对象为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现任教师。   (一)选拔对象学历及任教年限的要求。   1、选拔小学教师: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或教育类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和非师范本科毕业的,需在农村任教3周年的现任小学教师(含村小工作经历1年或走教工作经历1年,秀谷镇的教师村小经历需2年,其经历需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其它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的需在农村任教5周年(含村小工作经历1年或走教工作经历1年,秀谷镇的教师村小经历需2年,其经历需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   2、选拔中学教师: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音乐、体育、信息技术、政治、历史、地理只需专科学历)和获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的英语专科学历的现任农村中小学教师。借用在县城中学任教的教师,提高学历应在专科以上。   (二)教师资格证要求   1、选拔小学教师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选拔中学教师需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其它条件和要求   1、农村中小学教师年龄均须在45岁(即197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且连续近5年未离岗外出的教师(病假除外)。   2、县城小学借用的农村小学教师可以报考,但未满农村任教年限不能报考。如借用期间又回到农村支教(任教),则以支教1年为在农村任教2年经历计算,支教2年为在农村任教4年经历计算,方可报考。县城中学借用的农村教师不受限制。   3、农村教师参与进城交流轮岗的年限,可计入农村工作年限。   4、分别报考中学政治、历史、地理学科的统一定为一个大学科即综合学科。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选拔资格:根据金办发[2007]32号文,自2002年9月1日以来违反计划生育超生政策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已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与违规有偿家教和推销教辅用书的;以谋利为目的帮助县外学校招生的。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县教体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决定,将《金溪县2018年公开选拔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文件、会议、《中国金溪网》和《金溪文道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全县农村中小学校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8月8日(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8日下午6:00)。   2、报名地点:金溪县教体局人事股(四楼)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8月10日。领取准考证地点:金溪县教体局人事股。   4、报名要求:①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学校开具的身份证明(含选拔条件及要求的内容);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②报名人员亲自填写《金溪县2018年公开选拔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报名登记表》。   (三)考试时间:2018年8月11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资格审查   县教体局对报名参选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报经“金溪县2018年公开选拔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选拔,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全过程。   (五)笔试(100分)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组织书面笔试。笔试成绩为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1、报考选拨小学教师为班级管理案例分析和小学对应学科教学案例分析。2、报考选拨中学教师为班级管理案例分析和中学对应学科教学案例分析及专业类(音乐、体育、信息技术不考专业题目)题目。3、报考选拔中学综合科(政治、历史、地理)教师为班级管理案例分析和政治、历史、地理综合专业类知识题目。笔试由教体局、人社局共同组织。   (六)选拔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排序结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选拔人选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果录取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以教学案例分析成绩高者优先;如教学案例分析成绩又并列,以最后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最后学历层次又并列,以师范类专业者优先,如同为师范类专业,以教龄长者优先;如再出现并列,则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示5天后,按人事管理权限、程序及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录取和工作安排   1、选拔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按1:2选拔考试录取(音乐、信息技术按1:1.5),否则取消计划数。中学综合科(政治、历史、地理),不分学科录取,而是在综合科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比例录取。   2、被选拔录取的教师由教体局根据县城学校学科结构和缺额教师情况,分配计划数到校,录取教师按成绩高分到低分根据教体局提供的岗位设置情况公开选择学校(如分数相同,则按“以教学案例分析成绩高者优先;如教学案例分析成绩又并列,以最后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最后学历层次又并列,以师范类专业者优先,如同为师范类专业,以教龄长者优先;如再出现并列,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岗位设置如下:   金溪二中(1名):音乐1名。   实验中学(23名):语文9名,数学6名,历史3名,地理2名,生物1名,信息技术2名。   锦绣中学(22名):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6名,物理1名,政治3名,历史2名,地理2名,生物1名,音乐2名,体育1名,信息技术1名。   实验小学(4名):语文2名,数学2名。   仰山学校(6名):语文2名,数学4名。   锦绣小学(6名):语文3名,数学3名。   心湖谭兆小学(20名):语文8名,数学8名,英语2名,信息技术1名,音乐1名。   3、拟录取的教师如放弃录取,则三年内不得报考和评先评优,放弃后产生的空额在未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替补,如替补发生并列则按本方案第四条第(六)款方法录满数额。   4、录取的教师分配到调入学校后,其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如原职称聘任为中级的(小学高级、中学一级)降为初级,原职称聘任为高级的(小学特高、中学高级)降为中级。今后,在岗位细分等级聘任时,已降为初级的直接聘为初级等次,降为中级的直接聘任为中级等次。   5、被选拔录取的教师,今后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如参与有偿家教、推销教辅用书、以谋利为目的帮助县外学校招生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清退回原学校任教,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吊销其教师资格证。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金溪县2018年公开选拔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副组长为教体局长、人社局长、财政局长,成员为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   七、本实施方案由金溪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2018年8月3日

根据《关于2020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崇仁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7月5日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   4.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二、现场确认地点、时间及对象   (一)现场确认地点:崇仁县教育体育局   咨询电话:   (二)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2日-7月10日(请提前二天电话预约,佩戴口罩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三)确认对象:   1.取得合格学历,且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成功申报。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户籍在崇仁县辖区内的社会人员;   (2)在崇仁县辖区内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具有崇仁县户籍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崇仁县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申请人员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提供具备申报教师资格“属地化”条件的有关证明(有以下二条之一即可):   1.中国内地(大陆)人员需提供崇仁县辖区内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可以是户籍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崇仁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在崇仁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原件。   (二)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基本材料(注:“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做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1.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具有崇仁县户籍和持有崇仁县有效居住证的社会人员由认定机构发函,公安机关出具证明,个人不用单独提供;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可提前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2.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2002年之前的毕业证书或学历信息未通过在线验证的人员,现场确认时视情况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s://www.chsi.com.cn;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网络打印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2017年及以前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非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生、外省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年份及以后的毕业生提供);   6.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3张(教师资格证书、体检表需粘贴照片,照片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反面写好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   7.登录个人认定账号,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注意查看“照片”及《个人承诺书》信息是否清晰完整规范,否则需重新上传“照片”或《个人承诺书》)。   (三)2015年及以前入学、2018届-2019届江西省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需额外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具备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除外):   ①因特殊情况未在应届毕业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提供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当年未认定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证明。   ②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和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籍表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毕业档案主管部门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原毕业学校出具的教育教学实习成绩评定表(或实习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毕业档案主管部门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实习学科与所学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认定机构统一安排(不接受个人自行体检要求)时间初步安排在7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崇仁县教育体育局短信通知为准,体检通知将于7月22日发送。   五、发证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崇仁县教育体育局短信通知为准(8月10日发通知)。证书概不邮寄,但可以委托他人(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联系电话)领取。

一、网上报名时间、对象及流程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9日8∶00-4月30日17∶00;   网报对象:所有符合黎川县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含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二)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5日8∶00-6月28日17∶00;   网报对象:持有2021年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仅限于2021年6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符合黎川县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由于不符合申报条件导致无法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网上报名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我县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认定要求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报名信息经现场确认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   4.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书》并下载打印,申请人在《个人书》“人”栏用正楷字体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上传的图片应确保文字朝上、字体清晰、内容完整。   二、现场确认地点、时间及对象   (一)现场确认地点:黎川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四楼   咨询电话:   (二)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网报对象现场确认:2021年5月10日-5月14日   第二阶段网报对象现场确认:2021年6月23日-6月29日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确认对象:   1.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证书,且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成功申报。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黎川县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黎川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黎川县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黎川县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申请人员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提供“属地化”证明材料(以下三类证件之一即可):   1.黎川县辖区内的户口簿原件或黎川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在黎川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原件。   3.驻黎川县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有效证件。   (二)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基本材料(注:“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做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1.无犯罪记录书(申请人用正楷字体手签,不可代为。发现不实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学历证书未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人员,现场确认时视情况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s://www.chsi.com.cn;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教师资格证书、体检表需粘贴照片,照片应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反面填写申请人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   6.登录个人认定账号,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认真查看“照片”及《个人书》信息是否清晰完整规范,否则需重新上传“照片”或《个人书》)。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认定机构统一安排(不接受个人自行体检要求)时间初步安排在6月30日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黎川县教育体育局短信通知为准。   五、发证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和要求以黎川县教育体育局短信通知为准(8月16日左右发通知)。证书根据需求可以邮寄,邮费自理,也可以委托他人(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联系电话)领取。   黎川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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