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认定报名后不可以修改信息。
在提交审核前,考生务必再次确认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照片是否符合要求,报考科目是否选择完整等(如选择报考科目时少选或漏选,经审核通过后,将不能新增其他科目或修改所报科目)。网上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予更改,考生应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照片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如果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通过笔试考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
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教资认定申报成功可以修改。
资料扩展: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要求。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世界上许多国家对教师的资格标准都有严格的规定,不少国家建立了教师许可证制度或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2012年9月10日,上海市教委表示,上海中小学教师资格在首次注册后将不再是终身制。此外,北京教师资格也将不再享有“终身制”,取而代之的或是5年时限。
根据有关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地(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受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介绍,为方便高校毕业生择业需求,高校学生毕业在读期间或离校前,完成自愿从事教师职业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资格认定时间。考试课程及时间非师范毕业生(包括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考试课程按所报类别分为:高级教师开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
中学(含中等职校)教师开考教育学和中等教育心理学;小学教师开考教育学和小学教育心理学;幼儿教师开考幼儿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及卫生学。每年开考一次。
国家统考地区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幼儿园考《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考《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的考《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能力》。
省考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不过有些省份还需要考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学科专业素质,教育方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教学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的有关规定。
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可以修改。
首先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登录信息,点击查询,查看到报名信息,检查认定情况,是否是待审核确认。点击修改:如果不是的话,则需要联系你所选的认定机构,将网报数据状态改为网报待确认,之后申请人才可以修改。
注意:如果需要修改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已经结束,则无法修改认定机构信息的,可以等待机构下次网报时认定进行修改。如果还在网报期内,进入修改界面后,依次修改“认定所在地信息”、“选择省”、“选择市”、“认定机构”、“选择确认点”,提交完成修改。
注意:如果需要修改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已经结束,则无法修改认定机构信息的,可以等待机构下次网报时认定进行修改。修改“以何种身份参与认定”选项为“以国考合格身份”,并选择需要认定的资格种类。并检查确认对应的认定机构、确认点等信息无误后,提交并完成修改。
需要将“以国考合格身份”修改为“以非国考身份”申请认定的,进入修改界面后,将“以何种身份参与认定”的选项修改为“以非国考身份”,提交成功。再一次进入修改界面,修改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并检查确认对应的认定机构、确认点等信息无误后,提交并完成修改。
认定条件:
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是: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犯罪记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