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中国教师资格网获悉,2022年下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做好兵团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教师资格条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现将兵团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兵团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兵团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兵团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兵团户籍的在读专升本学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四)持有兵团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已在兵团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六)驻兵团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兵团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照新疆《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认定。 2.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当期体检报告仅于当期认定工作有效)。 三、认定受理机构 申请人员应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的认定受理机构进行申请,其中塔里木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在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受理认定,石河子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在兵团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受理认定。各认定受理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 四、认定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人员,请于2022年10月28日—11月10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网站首页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账号,并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请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注1: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请慎重填写。 注2: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2022年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环节等事项,由毕业生所在学校统一安排。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户籍或居住证相关证明。 (1)兵团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需出具由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2)申请人在居住地申请认定,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用于申请认定);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兵团户籍在外省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3.申请人已取得对应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注3: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 5.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6.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体检表原件。加盖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公章(当次有效)的《体检表》(见附件2、3),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9.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遵循属地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安全有序、万无一失地完成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兵团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由所在学校配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好体检、面试、资格确认等工作,确保在校生与社会人员“零接触”。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工作将在12月22日前完成,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现场领证须凭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五、相关政策问答 (一)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认定范围。 (二)在兵团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生源在读学生(专、本科、研究生)户籍未迁至兵团,可以在兵团参加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吗? 可以在兵团参加认定,其中大专、本科在读学生只能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参加认定。 (三)教师资格体检需要收费吗?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四)如果申请人体检时已怀孕,如何进行X光胸片检查? 对于申请人怀孕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未怀孕的,必须做胸片检查。 2.已怀孕的,孕早期必须当场验孕,自带怀孕证明不予认可,孕中、孕后期明显显怀的,医院会酌情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疑似怀孕的,必须在医院当场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4.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五)如果申请人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如何处理? 申请人如果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可由体检中心视具体情况,在生育后,给予一次复查机会,待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六)对于申请人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的情况,如何处理? 如果发现体检中有冒名顶替现象,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兵团教育局 2022年10月13日 原文标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
『壹』 2019年秋季新疆 *** 尔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流程-中国教师资格网
2019秋季新疆 *** 尔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发布,秋季申请网报时间为:9月11日-12月10日,申报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jszg.e.cn),请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广大考生应在合格证明三年有效期内及时申请资格认定。
2019年秋季新疆 *** 尔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jszg.e.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统一开网时间:秋季9月11日—12月10日(各级认定机构认定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根据工作安排自行设定)。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认定系统能够核验的学历信息可不提交证书原件。
3.《新疆 *** 尔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体检医院由认定机构指定)。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够核验的普通话证书可不提交原件。
附件:1.新疆 *** 尔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相关公告:2019年新疆 *** 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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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2019年秋季新疆 *** 尔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各位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jszg.e.cn)进行申请认定,以免错过后续相关领证工作。
『贰』 新疆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证要现长确认的吗
资格审核有现场确认,也有网上审核,具体以当地的公告为主; 如果网回上报名一直待审核答状态,则说明网上报名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不直接进行网上审核,所以网上会一直显示“待审核”状态。考生报名完成后,无需理会待审核状态,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即可。现场审查通过后,网上才会显示审核通过。 现场确认需要带的资料: A.户籍在所报考地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B.人事关系在所报考地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当地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审核点留存);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叁』 申请新疆免试教师资格证可以在网上申请吗
具体的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教育局。
『肆』 在新疆除了网上在哪还可以报名考教师资格证……如果不是在师范大学上学,怎样才能当小学老师,要详细步骤
1、到当地县市教育部门去咨询报考途径和方法。 2、如果不是师范大学毕业的,要考取教师资格证才行。主要考教育学和心理学两门课程。 3、祝你好运。
『伍』 想知道现在新疆申请教师资格证的整个流程!!!急急急
你是笔试通过了来,还源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的面试噢,分为结构化、试讲、答辩三个环节,都通过了,才可以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认定,认定都通过了,才可以拿到教师资格证噢。所有这些通知和报名可以查询当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网站噢
『陆』 新疆教师资格证报名网上缴费已完成,为什么页面显示缴费未完成在线等!急急急、求帮助
教师资格证网上缴费完成了但是显示未缴费可以到相关教育局申请;
要带好相关的缴费截图记录。
『柒』 教师资格证如何在网上认证
要想把教师资格证认定到手,一共要分六步走: 一、申请人需要在网上进行申请人注册的操作 究竟去哪里注册呢?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登录后会看到两个入口。分别是: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报名入口。那么究竟选哪个呢?凡是参加统考获得教师资格证的都选择第一个入口。未参加考试申请教师资格证的选择第二个入口。 本文,将主要是针对第一种参加统考的考生的认定流程进行介绍。 二、在标题栏中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按钮 点击后会立即弹出登录网页。这里有个温馨的小提示哦:首次报名的申请人,单击“注册”按钮开始注册。 ·由于报名人数过多,为了稳定,请使用IE 7.0及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或其他兼容的浏览器。 ·以往的报名信息不留存,若参加此次认定,请再次注册个人信息。 ·系统操作完成后,请单击页面中右上角的“退出”按键安全退出。 ·若多人用同台电脑注册报名,申请人注册报名后要关闭浏览器或点击“退出”按钮,否则,您的个人注册信息可能被后续者注册信息替换,导致注册报名不成功。切记! 三、如果已通过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请单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按钮 弹出页面后阅读完成后单击下一步 四、按照网页的提升输入个人信息并单击下一步 按照网页提示申报完成之后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 那么到此为止,网上的申报流程就结束啦! 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材料到相应的现场进行审核 现场确认一定要备齐的材料有: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共两份 (2)注册者《思想品德鉴定表》 (3)学历证书原、复印件 (4)身份证原、复印件 (5)由县级以上医院具有认定资格提供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其中体检表的结论处应准确写有“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医院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复印件 (7)还需要自行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 (8)社会工作人员需要提供户籍证明原、复印件,或者是工作单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提供的人事关系证明原、复印件 (9)申请人如果申请的是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那么还要提供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复印件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中提及的材料,如学历认证报告等。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点是先进行现场确认,然后统一体检。具体顺序以当地公告为准!) 六、最终结果会在现场受理日起一到三个月内(工作日)确认并会通知申请人。 经过这六步,合格通过后,就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了!
『捌』 2020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如何
2020宁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如下,仅供参考: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 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jszg.e.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请按照网站提示及各认定机构通知要求选择现场审核确认点。 2. 申报时间:2020年6月7日0:00—6月19日18:00。 3. 上传照片:须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 上传《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根据认定机构现场审核预约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现场审核确认: 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 户口本(集体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或驻宁部队证明及本人军官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 学历证书:学历信息已通过认定系统调取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学历信息比对不通过的,须现场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4. 普通话证书:已通过认定系统验证的,可不提交。没有通过验证的,须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查验。 5.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要求详见附件3)。 6.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查验。 以上材料申请人需装档案袋提交,封面醒目注明:报名号、本人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联系电话等内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在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后统一打印。 (三)体检安排 申请人在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根据分时分批错峰安排在指定医院完成体检。申请人自行在认定机构非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果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依据。 (四)无犯罪记录核查 认定机构汇总申请人信息后,商请当地公安部门公对公核查申请人无犯罪记录。如出现因条件不符合、无法在当地公安部门核查的申请人,各认定机构要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核查公文,方便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开具到无犯罪记录证明后,应及时提交认定机构。 (五)资格复审 认定机构完成以上工作后,提交自治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复审核验。 (六)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由他人代领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需向认定机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资料代领委托书》(详见附件4)。
『玖』 新疆教师资格证体检网上报名时间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新疆2016年春季认定工作第一次开网时间:3月21日—5月27日之版间的权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北京时间),第二次开网时间:6月13日—7月22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北京时间);秋季认定工作第一次开网时间:9月12日—9月30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北京时间),第二次开网时间:10月10日—12月23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北京时间),全区各级认定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地区认定工作。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中国教师资格网获悉,2022年下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相应教师资格: (一)具有新疆户籍人员; (二)持有新疆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不含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三)新疆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四)在新疆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在新疆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新疆的港澳台居民;在新疆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 裂,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教育教学能力要求。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新疆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及以前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含公费师范生),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毕业学科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科门类不一致或成绩中没有教育实习实践环节者,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2022届疆内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认定。 2.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3.属于国家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其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具体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工作安排 2022年下半年新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时间9月26日—12月20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10:00—10月10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二)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资格审核、体检、证书发放等工作具体安排,以各地(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为准。各地(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详见附件1。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可提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成实名核验,完善个人信息中心的各项信息。 2.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仔细阅读并按要求签署《个人书》,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 3.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以红色字体提示“报名成功”,同时生成报名号。申请人需按照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及就读院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认定公告认真填报认定所在地、认定机构信息与确认点信息等信息。 根据《教师法》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不得跨区县选择现场确认机构。 4.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信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如验证不通过,则按以下步骤操作,且在现场确认时出具原件: (1)“普通话证书信息”验证不通过,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 (2)“学历学籍信息”验证不通过,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 (3)如果申请人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中国留学网”进行学历认证。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关注并阅读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分批次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要服从疫情防控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由各认定机构进行资格审核: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或我区居住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新疆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及专升本学生,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或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籍信息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复印件)。 (4)驻新疆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疆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不能通过系统比对或取得港澳台学历者,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申请人(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2)取得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考试证明。 (1)新疆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及以前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含公费师范生),需提交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格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2)新疆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学校组织的测试成绩合格单。 (3)属于国家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认定报名系统核验,无需提供。 6.加盖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公章(当次有效)的《体检表》(见附件2、3),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9.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信息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查,无需个人提供。 港澳台居民需由申请人自行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通过认定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申请人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证书发放。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凭身份证原件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发放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管理权限依程序及时更正。 五、其他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遵循属地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安全有序、万无一失地完成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新疆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由所在学校配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好体检、面试、资格确认等工作,确保在校生与社会人员“零接触”。 (二)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1.各地(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9月20日 原文标题: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