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教师资格证体检项目如下:
1、普检:主要是指的一些普通的检查项目,主要包括了内科、外科以及眼科还有鼻喉科、身高体重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2、抽血检查:抽血检查则主要是指的肝功普查血常规、肾常规等相应的检查项目。
3、在体检时还包括了心电图、尿常规等相应的项目。
4、胸部拍片:所有的参加考试的考生都是必须要参加拍胸片的。
5、静脉采血:在进行体检时,还要进行静脉采血这一项。
体检项目:一般包括女性体检项目和男性体检项目,具体要作的检查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另外体检项目还按照公务员体检,出国体检,入职体检等不同的需求有不同的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一般有肝功,血糖,血脂,肾功,腹部B超,男性B超,女性B超,血尿常规,便常规(检查寄生虫等)肝炎筛查,胸透,心电图,内科,外科,耳鼻喉科检查。
体检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保健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对健康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并形成了需求,健康体检越来越受到社会和政府的普遍关注和重视。
在自我感觉身体健康时每年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通过专业的医疗仪器的检查和医生的诊断对自己的健康状况有了一个更详细的了解,这种健康体检的行为已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并把健康体检成为现代人生活水平提升的重要标志。
健康体检和疾病检查是两回事,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不断更新,对一些大的疾病是可以发现的。体检报告的结论是体检医生通过各科体检结果的综合分析而得出来的,如果建议你对某个项目进行复查,你就要再复查确诊。
教师资格证体检合格是认定教师资格的常用条件,教师资格体检项目一般包括以下几点:
1、一般常规检查(身高、体重、腹围、血压、脉搏)。
2、内科、外科。
3、眼科、五官科常规检查。
4、血常规: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红细胞计数、血色素等。
5、尿常规:尿糖、白细胞、尿蛋白、尿红细胞等。
6、肝功能:乙肝两对半、肝功三项。
7、心电图。
8、胸透。
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不需要单独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这两门课程已经统一归入统考的科目二,是幼儿的《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的《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的《教育知识与能力》,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
3、各级各类学校各专业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结束并成绩合格后,可报名参加数月后的面试考试。同时笔试成绩为两年有效期,期间都可以进行面试报名。
注:考生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面试准考证》中标明。(面试分为:说课、试讲)。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报名需要学历证、身份证、照片。
6、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是肯定无法取得正式编制的。
具体的报名时间和地点可以通过当地教育局、或者教师资格证报考点了解。
教师资格证体检项目包括:普检(内科、外科、眼科、鼻喉科、身高体重、血液检查);抽血检查(肝功普查血常规、肾常规);心电图、尿常规;胸部拍片;静脉采血等。
教师资格证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在采血前必须空腹,体检前一晚21:00以后不能进食。
2、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直接向体检医院缴费。
3、体检结束后,参加体检人员应将体检表交给体检医院,由区教育局统一向体检医院领取体检结果;体检人员自行领取的任何体检材料,均不作为其健康状况的依据。
4、若未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认定。
5、如发现体检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本次资格认定外,三年内不准报名参加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证体检不合格情况: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2、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为体检不合格: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构、骨结构、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教资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前准备:
考试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纸笔考试请带黑色签字笔和2B铅笔。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按监考老师指令顺序入场。入场后至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和考场(提前交卷者除外)。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打印件和身份证入场,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后自觉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迟于开考时间15分钟者不得入场。
2、考场纪律:
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吃东西。遇到问题可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