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文件安排,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3月13日。现就笔试考试报名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类别/科目及时间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青海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
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注:1.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青教师〔2015〕69号)第四部分第(二)款4条的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笔试科目《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笔试,主要结合面试教学考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4.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增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次数及科目的通知》(青教师〔2019〕89号)要求,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从2020年起增设藏语文学科考试。其中,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均参加国家统一命题的笔试,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藏语文笔试科目三暂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命题,与面试分离。
5.申请参加小学学段藏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质》(小学)(代码201)、《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两个科目考试;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学段藏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质》(中学)(代码301)、《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两个科目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申请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是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或是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不含暂住证或暂住证明等,下同)的外省户籍人员。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精神,自2020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为: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专业三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采取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内地(大陆)居民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及相关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三年级,3+2毕业学年),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6.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相应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
7.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8.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日程安排及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间:1月14日-1月17日;
网上审核时间:1月14日-1月18日17时;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19日24时;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3月8日-3月13日;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4月15日。
考生须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ntce.neea.edu.cn),包括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笔试报名无须进行现场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一)报名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青海)”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市州)→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报名网站,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
4.建议使用MicrosoftOfficePicture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填报。考生应按户籍、居住证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石油局考生可选择海西州考区填报),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类别和科目。居住证编号应真实准确(居住证上只有身份证号的居住证编号填身份证号即可),否则后果自负。网上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
第四步,审核。考生等待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在网上审核通过(仅审核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考生姓名书写是否正确等进行审核)。考生可在审核日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审核时段期间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咨询所选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
第五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则考生报名成功。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考生须遵守省级承办机构和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随时登陆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查看有关参加考试需注意的疫情防控事项,按照要求进行考前十四天体温监测记录、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未及时查看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导致不能提供相关资料,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五、考试收费
考生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价格函〔2018〕51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笔试(纸质考试)70元/人.科缴纳报名考试费。
六、打印准考证
(一)报名结束后,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在考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号。
(二)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助下载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相应类别教师资格笔试要求的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八、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
九、其他说明
(一)关于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说明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设置,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从2017年上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二)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三)考生必须亲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等待教育考试机构网上审核确认。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务必仔细核对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书写完全一致),如准考证上的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示例:悦--悦,财--财,看--侃,措--错,玛--马等),将无法参加笔试、面试和认定教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青海考区教师资格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确认只核验并确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适当类别。不符合报名条件投机报考教师资格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五)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注册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遵守规范、慎重选用。
(六)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下。因此,考生在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月8日
关于2021上半年青海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通知的具体内容,小编就分享到这里了,打算报考的各位考生,请大家务必记好时间,按时完成考试报名!想要了解更多教师资格证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
经研究同意,迪庆州藏文中学面向全国招聘高、初中教师53名。 根据《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迪发〔2009〕13号)和《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全州中小学区域布局推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方案>的通知》(迪发〔2010〕1号)文件精神。迪庆州藏文中学将在2012年实现在校生达3000人以上的双语完全中学,并以力争创建成“全国藏区的双语中学之一”为目标。 1994年,州委、州人民政府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少数民族地区推行民汉双语文教育”的规定,结合迪庆州实际,决定创办迪庆州藏文中学,并于1994年10月挂牌成立,同时开始招生,现已建校十八年。迪庆州藏文中学是云南省开设藏、汉、英多语教学的一所完全中学,也是迪庆的一所完全中学,同时是省民族语言文字委员会确定的“双语”教学实验基地。迪庆州藏文中学的成立和发展,充分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温暖了千千万万雪山儿女的心,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云南藏区的关怀。 学校占地面积400亩,建筑面积73000平方米,其中包括综合教学楼24000多平方米,宽敞舒适的教师廉租房15200平方米,拥有标准化的塑胶运动场,可容纳3000人的室内体育馆和食堂、学生宿舍及其它相关设施。迪庆高原民风淳朴,藏族学生尊师重教的传统由来已久,望省内外有志青年能积极投身于迪庆民族教育事业。 经研究同意,迪庆州藏文中学面向全国招聘高、初中教师53名。 一、招聘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2、招聘过程由州人大、州政协、州纪委监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组成监督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年龄18岁—35岁。 2、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2010年及以后毕业,二本及以上学历(不包括专升本,一本及重点优先)。报考藏文专业的考生可放宽至2008年、2009年,但学历要求必须为一本及以上。 3、持有相应科目中学教师资格证书(藏文专业除外)。 4、语文教师普通话等级要求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普通话等级要求达二级乙等及以上(藏文专业除外)。 5、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6、符合报考岗位条件。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高、初中教师53名,授课内容均为高中教材,学校招聘后,由学校安排高、初中教师,相关专业如下: 语文:7名、数学7名、英语8名、藏文:5名、政治:4名、历史:3名、地理:5名、物理:3名、化学:3名、生物2名、体育3名、信息技术:1名、音乐1名、美术1名。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未取得相关专业毕业证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所需材料:报名需出具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请将个人简历及所需相关材料复印件发至电子邮箱: 3、报名时间:2012年7月24日起至2012年8月1日下午18:00,同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4、2012年8月2日上午8:30—下午18:30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必须提供所需证件的原件),地点:迪庆州藏文中学(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建塘镇撒拉社214国道旁)图文信息楼7楼办公室。8月3日初试,8月4日—8月7日进行复试。 5、初选测试费:50元/人;复选测试费:50元/人。 6、报名监督和举报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潘老师) (杨老师) (杨老师) (丁老师) (韩老师) 六、初试、专业综合考核 1、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服从考点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抽签。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综合考核面试资格。 2、各学科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参加专业综合考核,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考场,并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地点集中封闭,等待考试。 4、专业综合考核开始后,迟到15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应聘期间各种费用一律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七、招聘程序及办法 1、资格审查。面试时请带各种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初选测试。 2、初选测试。初选测试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由专家组统一命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抽题作答(时间15分钟,总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仪容仪表、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初选测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各学科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进入专业综合考核(如进入专业综合考核比例不足1:2的情况下全部进入专业综合考核)。初选测试成绩不计入专业综合考核。 3、复选测试。以模拟课堂教学为主,考核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藏文、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学科由撰写教案(20分)、教学试讲(80分)两部分组成(教学试讲时间20分钟)。音乐、信息技术则由撰写教案(20分),专业技能测试(80分)两部分组成,复选测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复试考生在招聘岗位数为1:1时,复试分数不得低于70分(如出现应聘人员复试分数相同的情况,初试成绩高者优先招聘)。 4、招聘程序及待遇。各学科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招聘岗位数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所在地1:1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拟招聘人员若体检不合格不予招聘,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余拟招聘人员若因特殊原因放弃招聘,仍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按招聘岗位确定招聘的人员,体检合格,公示无检举后,上报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后的待遇及要求 1、学校与聘用人员签定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期间,若违反国家法律、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存在教育教学能力弱,教学效果和师德师风差等问题,学校报请教育主管部门、人事部门批准作取消招聘处理。 2、试用期满,经学校综合考核合格后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按现行政策享受我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并从试用期期间计算工龄和教龄。 九、聘用纪律 1、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组的监督,监督组由州人大、州政协、州纪委(监察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等部门人员组成。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2、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核实,取消考核、招聘资格;对无理取闹、妨碍扰乱招聘工作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学校使用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本人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况下,视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本公告由迪庆州藏文中学负责解释。 注:详情可查阅: 迪庆州电子政务门户网站(www.diqing.gov.cn) 迪庆州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dq.xxgk.gov.cn) 迪庆州藏文中学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详情见2020年青海教师资格笔试公告: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精神和我省实际,自2020年上半年起,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学段中增设藏语文学科。申请参加小学学段藏语文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质》(代码101)、《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102)两个科目考试;申请参加初级中学学段藏语文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质》(代码201)、《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202)两个科目考试;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学段藏语文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质》(代码301)、《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两个科目考试。以上科目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初级中学学段、普通高级中学学段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结合面试一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