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feion1992024-07-24  4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考 网从濮阳教育获悉,2022年下半年河南濮阳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保证2022年下半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濮阳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濮阳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濮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合格证明查询网站页面会显示有效期限。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下半年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审核--发放证书”,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全市下半年认定统一网报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10月11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注:先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准确填写邮寄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申报完成后再体检,网报照片禁止PS,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人在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户籍地在濮阳市华龙区开州办、昆吾办、濮水办、皇甫办、濮上办、胡村乡、新习乡、王助镇的申请人属于濮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1、上传个人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网上将不能通过审核。   2、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阶段。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证书、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在网上审核阶段,其状态为“待认定审批”或“确认已通过”,申请人无需再到现场审核。如有信息验证没有通过的,在网上审核阶段,其状态为“需现场审核”,申请人则需持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   (二)体检: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根据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在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网上申报时由网页显示体检时间及地址),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各级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三)审核: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网上信息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要按照时间节点到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地址及所需材料:网上申报时由网页显示,请仔细查看)。申请人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现场审核开始之前查询自己符合哪种办理情形。   1.网上审核(10月14日--10月17日)   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可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实名注册后,按系统提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报照片同版禁止PS,此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上传照片必须清晰,以免影响您后期办 证)。上传照片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未在指定时间内上传照片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2.现场审核(10月18日)(网上审核未通过人员)   中国教师资格网提示“需现场审核”及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应携带材料原件,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四)认定结论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在濮阳教育网:发布。   (五)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由各级认定机构统筹安排(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各申请人能及时领取到教师资格证书,建议准确填写邮寄信息)。   五、现场审核准备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濮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比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我市工作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定现场配备必要的防护口罩、免洗洗手液、测温设备、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每日定时对认定场所公共设施进行消杀,按时通风换气。申请人实行单人单向、间隔1米以上安全距离(设置1米线)排队、按规范要求佩戴口罩等,统筹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申请人要按照认定机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附件: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联系方式   原文标题:濮阳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

为做好本市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受理范围   1.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以及本市户籍的在读专升本学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5.持有由北京市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7.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六)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二、工作安排   (一)高中、中职教师资格   认定步骤为“体检—网上报名—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领取证书”,具体如下:   第一步:体检(已取得有效期内体检证明的,无需再次体检)   1.体检时间:即日起至9月22日。   2.体检方式   申请人在指定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内自行选择、预约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机构、预约方式及体检标准详见《附件3: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机构名单及体检标准》。   3.体检有效期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效期为半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9月22日进行体检的,在本次认定时有效。   第二步: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9月16日上午7:00至9月22日下午4:00。   2.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   3.报名入口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4.网报时确认点应选择“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秋季报名确认点”。   第三步: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本次认定将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据此提供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申请人务必按照以下要求查询自己符合哪种办理情形:   查询时间:9月23日中午12:00至9月29日下午4:00;   查询方式:使用电脑登录北京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审核系统(,以下简称“认定审核系统”),或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资格认定”栏目。   1.网上办理   (1)办理条件及流程:认定审核系统显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直接按系统提示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完成网上办理。   (2)办理时间:9月23日中午12:00至9月30日中午12:00。   (3)其他注意事项   认定审核系统显示“需申请网上复审”的,申请人应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认定机构将在9月29日下午4:00前进行人工网上复审。复审通过后,申请人的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即可选择证书领取方式。未按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的申请人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2.现场办理   (1)办理条件及流程:认定审核系统显示“需现场办理”的,申请人应先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再携带材料原件,经预约后前往现场进行办理。   (2)预约时间:9月23日中午12:00至9月29日下午4:00。   (3)办理时间:9月27日至9月2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4)办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三层A区)。   (5)其他注意事项   认定审核系统显示应当现场办理,但未按时预约或办理的申请人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另外,认定审核系统显示“审核未通过”的,表示申请人不符合认定条件,不能认定教师资格。如有疑问,可按照本公告《附件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第四步:领取证书   完成办理的申请人可登录认定审核系统()或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资格认定”栏目办理证书领取事宜。申请人领取证书可选择邮寄或自取。   选择邮寄证书的,须在9月30日中午12:00前完成缴费。邮寄服务由北京邮政EMS提供,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邮件包含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选择邮寄证书服务或选择了邮寄证书服务未完成缴费的,只能自取证书。   选择自取证书的,可登录认定审核系统()进行预约,携带预约时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六里桥西南角)领取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   第一步:体检(同高中、中职教师资格)   第二步: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9月16日上午7:00至9月22日下午4:00;   2.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   3.报名入口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4.选择各区认定机构设置的相应确认点。   第三步:网上或现场办理和领取证书   具体事宜请咨询各区级认定机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三)申请教师资格流程   详见《附件2: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四)重要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或上传的各类信息务必要真实准确,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2.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三、办理中需上传或携带的有关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受理高中、中职教师资格   1.北京市居住证   已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可使用“北京通”APP,向审核人员动态调取、展示电子居住证;或者提供由公安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原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可通过“北京通”APP或“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由体检机构提供。申请人可联系相应体检机构获取纸质体检证明。   3.申请人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但在报名时信息没有比对成功的,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客服电话:)。   5.申请人持有军队院校学历的,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申请人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7.申请人持有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8.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过期则还需要提交由所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在读证明)。证明中应包含入学时间、是否全日制、学制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原则上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   9.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当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10.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交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京部队。   11.2015年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任教学科,应当进行网上预约,并在现场受理时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1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可在现场受理期间领取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14.申请人现场办理时要提前了解、严格遵守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携带好身份证件、佩戴好口罩、准备好“北京健康宝”,服从现场受理工作人员的指引与安排。   (二)受理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   请咨询各区级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9月2日   附件:   1.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2. 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3.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名单及体检标准   原文标题:北京市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

2022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我省工作安排,现将山东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批次及网上报名时间第一批次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8:00—4月11日17:00。第二批次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8:00—6月27日17:00。受疫情影响,部分认定机构将调整认定时间,具体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二、申请认定人员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山东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1.具有山东省户籍;2.持有山东省居住证;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山东省;4.驻鲁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申请人相同。三、申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申请人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一致。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四、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对照本公告第二条“申请认定人员范围”规定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由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对照本公告第二条“申请认定人员范围”规定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五、认定程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须按认定机构要求进行体格检查、材料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各环节的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六、疫情防控及其他事项申请人须提前了解居住地和认定机构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在报名前,要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山东省教育厅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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