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是2022年9月2日10:00至5日19:00。
新疆教师资格证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官方发布的公告,了解具体报名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能报考。
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报考的考生,造成无法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次考试(笔试)考生注册功能将于8月26日起开放,考生可先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完成后待9月2日起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注册须使用手机进行短信验证,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请考生务必正确填报本人手机号码。
3、如考生忘记报名系统登录密码,可通过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使用短信方式找回密码,因此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4、非首次报名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在重新注册时需要特别注意检查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导致笔试单科成绩无法保留。
5、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考生须如实填报注册、个人、考试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
如因委托培训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及考生个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在读学校名称(在校生)、联系电话等信息填报错误,导致考生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面试)或影响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6、在校生报名时必须规范填写就读学校名称及学校代码(国标统一代码),不可填写简称或不规范名称,因就读学校名称填写不规范造成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022年新疆教师资格证报名流程
1、登录。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看所在省报名公告,按照导航页面指引进入所在省报名入口。
2、注册。考生须认真阅读、充分了解本省报考要求后方可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报名公告规定的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码、登录密码等信息,并在网站认真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确认承诺后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3、填报个人信息。考生本人须如实填写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所在地、是否在校生、是否师范专业、毕业学校、在校生学籍学号、最高学历及证书编号等信息,并按照格式要求上传证件照。
4、填报报考信息。考生按照本省公告要求选择考试类别、考区、科目(所报科目须一次性勾选,一经审核通过,不得增加或更改)。提交信息后,考生报考状态变更为“待审核”。考生报考有关信息在审核前均可以自行修改。
5、接受审核。各省考务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期限内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是否需要考生到达现场详见各省报名公告要求。审核通过的考生状态变更为“待支付”。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修改、完善报名有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信息,重新接受审核。
6、网上缴费。各省考生均可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完成缴费考生的状态变更为“报名成功(已缴费)”,完成报名。通过审核,但逾期未缴费考生,报名无效。一旦报名成功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7、打印准考证。考生考前一周可通过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8、考试资料下载。各类别、科目考试要求在《考试大纲》中均有详细说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资料下载”栏目免费下载。
2023教师资格证报名考试时间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将于1月13日开始。
考试时间为:
上半年笔试:3月11日,下半年笔试:9月16日,上半年面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14日,下半年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0日。
此次笔试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名公告将陆续上网,请考生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公告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填报、考试报名等事项,待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要求考生诚信参加考试,并在报名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诚信考试承诺”确认,否则拒绝报考。考生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充分了解报考所需的各项条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报考教师资格证学历要求: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须是招生管理部门、省教育行政部门“双向备案”生源)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校生,可凭在读学历申请相应类别考试: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含3+2)专科、5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6、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毕业后报考。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中国教师资格网获悉,2022年下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做好兵团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教师资格条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现将兵团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兵团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兵团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兵团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兵团户籍的在读专升本学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四)持有兵团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已在兵团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六)驻兵团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兵团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照新疆《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认定。 2.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当期体检报告仅于当期认定工作有效)。 三、认定受理机构 申请人员应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的认定受理机构进行申请,其中塔里木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在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受理认定,石河子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在兵团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受理认定。各认定受理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 四、认定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人员,请于2022年10月28日—11月10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网站首页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账号,并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请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注1: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请慎重填写。 注2: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2022年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环节等事项,由毕业生所在学校统一安排。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户籍或居住证相关证明。 (1)兵团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需出具由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2)申请人在居住地申请认定,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用于申请认定);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兵团户籍在外省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3.申请人已取得对应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注3: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 5.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6.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体检表原件。加盖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公章(当次有效)的《体检表》(见附件2、3),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9.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遵循属地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安全有序、万无一失地完成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兵团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由所在学校配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好体检、面试、资格确认等工作,确保在校生与社会人员“零接触”。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工作将在12月22日前完成,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现场领证须凭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五、相关政策问答 (一)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认定范围。 (二)在兵团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生源在读学生(专、本科、研究生)户籍未迁至兵团,可以在兵团参加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吗? 可以在兵团参加认定,其中大专、本科在读学生只能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参加认定。 (三)教师资格体检需要收费吗?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四)如果申请人体检时已怀孕,如何进行X光胸片检查? 对于申请人怀孕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未怀孕的,必须做胸片检查。 2.已怀孕的,孕早期必须当场验孕,自带怀孕证明不予认可,孕中、孕后期明显显怀的,医院会酌情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疑似怀孕的,必须在医院当场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4.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五)如果申请人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如何处理? 申请人如果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可由体检中心视具体情况,在生育后,给予一次复查机会,待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六)对于申请人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的情况,如何处理? 如果发现体检中有冒名顶替现象,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兵团教育局 2022年10月13日 原文标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
笔试报名时间为9月2日-5日,面试报名时间为12月9日-12日。
2022年下半年新疆教资报名时间: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2022年下半年新疆教资笔试报名时间为9月2日10:00至5日19:00,2022年下半年新疆教资面试报名时间为12月9日-12日。具体以当地发布的报名公告为准。
2022年下半年新疆教资考试时间:2022年下半年新疆教资笔试时间为10月29日(已公布),2022年下半年新疆教资面试时间为为2023年1月7日-8日。具体以当地发布的报名公告为准。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2022年下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了解具体报名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能报考。
2、本次考试(笔试)考生注册功能将于8月26日起开放,考生可先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完成后待9月2日起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注册须使用手机进行短信验证,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请考生务必正确填报本人手机号码,如手机未能正常接收到验证短信,请拨打400-7797-255咨询。
3、非首次报名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在重新注册时需要特别注意检查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导致笔试单科成绩无法保留。
4、在校生报名时必须规范填写就读学校名称及学校代码(国标统一代码),不可填写简称或不规范名称,因就读学校名称填写不规范造成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