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统一认定时间为2022年6月6日至7月26日,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6日9:00至6月15日17:00。
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3、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教资认定必须在3年内完成。通过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有效期为三年。考生需要三年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如果三年内不参加认定的话,合格证明作废。认定通过后获得教师资格证。
2023年下半年教资认定时间如下:
2023年春季教资认定:大概为3-6月份。
其他重要时间点:
2022下教资笔试成绩公布:12月9日起。
2022下教资面试:2023年1月7日、8日。
2022下教资面试成绩公布:预计为3月上旬。
2023上教资笔试报考:预计1月份。
2023上教资笔试统考:预计3月底-4月初。
2023年春季教资认定:大概为3-6月份。
2023上教资面试:预计5月份。
2023秋季教资认定:大概7-9月份。
2023下教资笔试统考:预计10月底。
2023下教资面试:2024年1月。
2023年上半年教资认定预计3月份各省陆续开始,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不一定要在考试地,可以是本人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目前居住地。
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4)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023年教师资格证认证时间如下: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8:00—4月29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8:00—7月6日18: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8:00—10月10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由各市(州)、县(市、区)认定机构在网报结束后自行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请及时关注当地发布的相关信息。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领取教师资格时间: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于6月17日前向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8月5日前向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11月25日前向下半年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具体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各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相关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