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教师证下半年报名时间如下:
教师资格证2023年下半年报名时间是6月30日—7月3日。
教师资格证考试,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官方设定的教师资格考试。2012年之前,教师资格考试是由各省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主要针对非师范专业需要考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师范专业学校直接颁发教师资格证)
2012年后,教师资格考试纳入统考试点和省考相结合的模式。到2018年除了新疆,内蒙古,西藏三个地区外其他省份全部纳入了教师资格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出题,地方教育考试院主考。主要针对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需要考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统考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
2019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联合下发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称,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课考试每年3月、11月各举行一次。报名时间为每年1月、9月(在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的报名时间由自考办另定)。
教材由自考办供应。教学技能测试每年举行1—2次,一般在上半年的5月和下半年的11月报名,具体时间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确定后公布。
教学技能测试的内容为:备课、说课或上课、面试。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意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班学生,在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允许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但在申请参加教学技能测试时,应已获得相应学历证书。
教师资格证考试2023年考试报名时间从7月7日9:00开始,各地截止时间不同。
1、黑龙江省:
7月7日-11日12:00
2、甘肃省:
7月7日-10日17:00
3、青海省:
7月7日-10日17:00
4、山西省:
7月7日-10日17:00
5、贵州省:
7月7日9:00-10日12:00
6、山东省:
7月7日9:00-10日16:00
7、福建省:
7月7日8:00-10日17:00
8、河南省:
7月7日-9日17:00
9、江苏省:
7月7日-10日16:00
10、河北省:
7月7日8:00-10日9:00
11、广东省:
7月7日9:30-10日16:00
12、湖北省:
7月7日9:00-10日16:00
13、安徽省:
7月7日8:00-10日17:00
14、吉林省:
7月7日8:00-7月10日15:00
15、海南省:
7月7日至10日17:00
16、江西省:
7月7日9:00-10日17:00
17、浙江省:
7月7日-9日12:00
18、云南省:
7月7日9:00-10日17:00
1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7月7日10:00-7月12日20:00
20、辽宁省:
7月7日0:00时-10日24:00
21、广西壮族自治区:
7月7日8:00-10日12:00
22、四川省:
7月7日9:00-7月9日17:00
23、重庆市:
7月7日起,截止时间未公布。
24、北京市:
7月7日9:00-7月10日15:00
25、上海市:
7月7日00:00-8日24:00
26、宁夏回族自治区:
7月7日起,截止时间未公布。
27、湖南省:
7月7日8:00-10日17:00
28、西藏自治区:
7月7日起,截止时间未公布。
29、内蒙古:
7月7日起,截止时间未公布。
30、天津市:
7月7日0:00-9日16:00
31、陕西省:
7月7日8:00-10日18:00
2023年教师资格证报名流程:
1、登录:
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看所在省报名公告,按照导航页面指引进入所在省教师资格证报名入口。
2、注册:
考生须认真阅读、充分了解本省报考要求。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报名公告规定的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码、登录密码等信息,并在网站认真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确认承诺。
3、填报个人信息:
教师资格证考生本人须如实填写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所在地、是否在校生、是否师范专业、毕业学校、在校生学籍学号、最高学历及证书编号等信息,并按照格式要求上传证件照(免冠、正面、彩色、白底,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填报教师资格证报考信息:
考生按照本省公告要求选择考试类别、考区、科目(所报科目须一次性勾选,一经审核通过,不得增加或更改))。提交信息后,考生报考状态变更为“待审核”。考生报考有关信息在审核前均可以自行修改。
5、接受审核:
各省考务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期限内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是否需要考生到达现场详见各省报名公告要求。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修改、完善报名有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信息,重新接受审核。
6、教师资格证网上缴费:
各省考生均可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完成缴费考生的状态变更为“报名成功(已缴费)”,完成报名。通过审核,但逾期未缴费考生,报名无效。一旦报名成功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7、打印准考证:
考生考前一周可通过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8、考试资料下载:
各类别、科目考试要求在《考试大纲》中均有详细说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资料下载”栏目免费下载。
以上数据出自有途教育网。
青海省教资报名时间:9月2日——9月5日
青海省2021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9月2日——9月5日
网上审核时间:9月2日——9月7日17时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8日24时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10月25日——10月30日
(一)报考对象
1.申请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是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或是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不含暂住证或暂住证明、居住证明等,下同)的外省户籍人员。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师厅〔2020〕1号)精神,自 2020 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为: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专业三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4 居住证的考生。
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采取自愿原则,
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内地(大陆)居民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及相关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三年级,3+2毕业学年),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6.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相应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
7.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8.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