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一般什么时候体检

feion1992024-07-24  0

2023教师资格证体检认定时间介绍如下:

1.上半年第一次认定:3月下旬至4月上旬;

2.上半年第二次认定:6月中下旬;

3. 下半年认定:9月下旬至10月上旬。

二、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三、体检安排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当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

参加北京市2023年上半年第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在办理时应当提供体检结论日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28日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合格证明由各体检机构出具。尚未进行体检的请自行与体检机构联系完成体检。体检机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体检标准详见附件(《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名单及体检标准》)。

其中,北京市体检中心将于3月4日、3月11日在丰台部(时代风帆大厦四层)开放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场。其他体检机构的具体时间安排请联系相应机构咨询。

申请人需尽早完成体检,避免因没有及时取得体检证明而错过2023年上半年第一次认定。上半年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和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请关注当次认定公告。

认定报名后就可以去体检了。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的时间是:上半年的体检时间一般为每年的5、6月份,下半年的体检时间一般为9、10月份。

拓展知识:

教师资格认定是申请人获取教师资格的一项行政许可制度,通常,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认定机构(即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安排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受理,具体受理期限和受理的资格种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是: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犯罪记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等。

上半年体检时间一般为每年的5、6月份,下半年的体检时间一般为9、10月份。

教师资格认定会公布体检通知。 认定申请人员需查看申请地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

申请各类教师资格对应的认定机构分别为:

1、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向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

3、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部分经国家批准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文委托,可以认定该校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该类高校拟聘人员可直接向该校提出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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