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怎么认定

feion1992024-07-24  1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就读学校(全日制学习)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就读学校(全日制学习)所在地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教师资格证认证机构为居住地、户籍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或教育局。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并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国家教育局认定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介绍如下:

所需材料: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自己下载打印。

2、普通话等级证书,需要二乙等级以上(语文需要二甲及以上)。

3、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4、身份证。

5、户籍地市区级教师体检指定医院的教师体检报告(有效期内)。

6、教师资格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

7、一寸证件照1张,白底、红底、蓝底均可。

以上这些准备好,去教委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料的提交和认定,大概1-2个月获得证书。

教师资格证认定注意事项:

1、面试成绩合格后,成绩3年有效,考生需要在这期间内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过期成绩自动失效。

2、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一般为每年的三月份左右,大部分省份都是一年一次机会,部分省份一年两次机会。

3、北京、上海两地的教师资格证认定有专门的网申网站。

4、体检证明选择的医院体检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5、思想鉴定表的盖章问题,在职的考生,需要由工作单位鉴定盖章;非在职的考生,可以找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填写盖章;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鉴定盖章。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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