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各科目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依据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心理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突出育人导向、能力导向、专业化导向和实践导向。
教师资格证是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个科目。面试一般由结构化面试、试讲或说课、答辩三个环节构成。
教师资格证考试并不只有笔试,教资考试流程:笔试报名→笔试考试→面试报名→面试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明→网上申请认定→现场确认、提交材料→通过认定→领取证书。
了解主管部门及信息获取渠道:参考以下示意图
3.确认是否符合报名资格:可通过当地以往的考试报名公告查询(登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 - 中国教育考试网笔试专题和面试专题查看各省历年考试公告),也可咨询当地考试主管部门。
笔试阶段
1.报考资格确认:考生在报名前应查询并认真阅读考试公告(各省笔试公告一般在报名前两周左右发布),确定自身是否符合报名条件。1.1已毕业的社会考生:不同种类的学历要求;户籍或人事关系的具体要求等等。1.2在读学生:不同种类的学历要求;在读年级的要求;在校证明手续的办理等等。1.3全日制统招在校学生符合条件的才能报名,非全日制的考生需取得学历证明后方可报考。
2.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证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 - 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填报。包含注册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选择考区、选择考试类别及科目等。(注:以往报考过笔试、面试的考生也需重新注册)
2.1报名流程图
2.2详细步骤第一部分:网上填报○1注册个人基本信息考生注册须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已注册的考生填写密码进行登陆;未注册的考生点击【注册】进行注册。新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本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登录密码、电子邮箱等联络信息。○2诚信考试承诺新注册的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先同意承诺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操作。○3阅读报考须知○4填报个人信息填报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报考类别、学习形式、是否师范生、学校名称、是否大学在读、院系班级、最高学历、最高学位、电子邮箱、手机等信息。○5上传个人照片考生上传的照片将打印在考生准考证和考场签到表上,并将在中国教育考试网站()保存以供使用成绩的高校核查。如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将无法通过资质初审。因此,建议考生到专业照相馆拍摄下述规格、尺寸的电子照片,以免由于照片问题,为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电子版照片要求:(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2)照片格式、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3)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4)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成绩报告单以及通过考试和审核后获得的资格证书。备注: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注意:上传照片的格式必须为jpg/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最后进入照片裁剪,用鼠标在原图上拖拽划出剪切范围,显示剪切后的实际图片。第二部分:提交审核材料及付费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到指定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缴费确认。第三部分:考试○1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会根据考生报名信息生成准考证。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准考证。○2参加考试注:如有误请及时联系相关客服人员。
四、面试阶段
1.报名资格确认:考生需认真阅读面试公告,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除了同以上笔试报名资格相同外,考生还需要满足所有科目笔试已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网上报名:半年内报名过笔试的考生可直接登陆,以往参加考试的考生需重新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已取得的笔试成绩。按照指引选择报考考区、面试类别、面试科目等。
注1: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注2:小学面试科目分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
注3:中学面试科目与科目三相一致。
3.资格审核:考试机构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具体审核方式见当次面试公告安排。(注:当次笔试考生能否免去现场确认以面试公告为准)
4.支付考试费:是否为网上支付,见当次面试公告安排。
5.打印准考证:考前一周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及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6.成绩查询:成绩查询系统开放后,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面试考试结果。面试没有具体分数,只有“合格”与“不合格”。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咨询当地考试机构如何复核。
7.打印合格证明: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将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也就是说在3年内需通过接下来的教师资格认定。
从2016年起,不再提供纸质考试合格证明,考生直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并打印即可。
五、申请认定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具备的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其中港澳居民和台湾同胞暂不能申请认定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之外的其他六类教师资格)。获得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包括:1.学历合格。2.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包括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4.体格检查合格。5.思想品德鉴定合格。上述五项条件的具体内容如下:1.学历合格国家规定,各类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分别为:(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具有特殊技艺者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此项规定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不适用于其他种类教师资格;(6)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注意:部分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称“国考”)改革的省份提高了幼儿园、小学、初中等教师资格种类的合格学历要求。所以,在这些省份,合格学历标准以本省份国考改革的文件或公告为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还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按当地通知或公告的要求申请认定。2.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少数方言复杂地区、少数民族自治地区以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普通话相关政策可访问“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加以了解。普通话测试站请到各认定机构工作网站查询,或查找各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网站。
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直接认定政策目前教师资格考试分为国考和省考两种形式,已经有28个省份实行了国考,只有内蒙古、新疆、新疆兵团和西藏四个省份没有实行国考,仍沿用自治区和兵团原有的考试模式。(1)国考省份的政策国考的相关政策和考试安排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阅。原省考成绩有效期及过渡办法,请参阅本省份的改革文件、实施细则、政策解答等。国考省份中,该省份实行国考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师硕士,简称“师范生”)是否继续执行师范生直接认定政策,以该省份的国考改革文件或公告为准,如无特别说明,一般改革前入学的师范生仍实行直接认定政策,但前提是拟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就读的师范专业相同。(2)非国考省份的政策内蒙古、新疆、新疆兵团和西藏四省份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简称“非师范生”)和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按本省份的要求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教师资格考试多在申请认定前3~6个月举行,请提前向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了解考试政策和考试安排。这四个省份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凭毕业证书或学业成绩单(仅限应届毕业生)、教育实习成绩等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拟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对应的,须参加相应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4.体检合格身体检查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当年认定工作通知中,都会将体检医院、体检要求等给予说明。体检标准、办法和体检项目等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5.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您需要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填写并盖章;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填写盖章。必要时,有关单位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流程1.解认定政策和认定时间安排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提前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了解其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和相关政策要求。各认定机构会提前公布认定流程和条件,请您访问该认定机构工作网站、关注当地有关媒体或关注学校通知,以了解相关信息。2.认定申请网上报名在拟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其公布的网址进行认定申请报名。“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有两个入口。一个是红色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一个是绿色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参加国考合格且以国考成绩申请认定的申请人,请点击红色入口报名,其他类型申请人请点击绿色入口报名。注意: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时,切勿点击“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
3.进行现场确认根据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所属确认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4.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的材料(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单);(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7)非师范生提供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成绩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要提供师范生身份证明(具体要求按各认定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8)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5.等待认定结果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应材料后,请耐心等待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结果(内蒙古、新疆、新疆兵团和西藏四省份的非师范生以及各省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生在现场确认后还需要参加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等待时间一般为1~2个月。认定合格的,根据认定机构的通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注意: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即使因审核疏漏通过了认定,其取得的教师资格也无效。涉及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按《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处理。
文章来源:按照安徽省疫情防控、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现将安徽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2021年下半年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10月18日-10月29日17时。现场确认、体检等工作具体安排,由各市、省直管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工作实际确定,并于10月25日前通过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完成后,务必关注本人所报名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现场确认、体检、证书领取。各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公告发布网址详见《安徽省各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附件1)。二、认定范围对象安徽省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一)户籍在安徽省内的人员;(二)持有有效安徽省居住证的人员;(三)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包括户籍未迁至安徽省内就读学校的);(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安徽省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五)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六)持有有效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三、认定地点及机构(一)认定地点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下半年认定仅限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选择)中选择一地申请认定。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二)认定机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四、认定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搜索查看。(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 ()查看。五、认定流程(一)网上申报2021年下半年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10月18日至10月29日17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如实承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以红色字体提示“报名成功”,同时生成报名号。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并查看。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员的学历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要关注并阅读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要服从疫情防控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2)户口簿原件,或安徽省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安徽省居住证原件;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④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皖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已经取得的相应合格学历。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6)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三)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四)证书颁发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六、其他事项(一)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81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8号),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四)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附件:1.安徽省各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认定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2.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附件查看地址:安徽省教育厅2021年9月27日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