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及人员范围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范围 1.户籍在海南省的人员。 2.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户籍人员。 3.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 4.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在海南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或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5.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二)学历条件 依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条件 依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普通话和语音相关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 2.申请任教学科为语文和对外汉语的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水平; 3.申请其他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有关要求,在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或省内注册的体检中心(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 (一)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 申请人请于4月1日9时至7月14日17时、9月19日9时至12月12日17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功能。 1.申请人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点击“注册”,“注册”时需经实名核验。实名核验通不过的需按网页“操作说明”进行人工核验;实名核验通过的,可继续进行申报。申请人应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 2.申请人应准确、如实填写“普通话证书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自动比对核验。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3.申请人应准确、如实填写“学历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自动比对核验。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5)如申请人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学历认证。 4.签署《个人书》。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书,不能作虚假。 5.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证书,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证书。 (二)申请人在海南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相关审核材料。 为方便申请人,今年实行网上不见面审批。对确有需要或无法网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认定机构也可予以现场办理或接收申请人邮寄资料办理。 1.网上不见面审批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完成后,申请人请及时登录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相关审核材料(附件1)。 (1)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相片相同)原件的扫描件(像素要求300dpi),供办理证书使用。 (2)《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体检时间为近三个月内)(附件2)。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现场办理或邮寄办理 申请人需要现场办理或邮寄办理的,请按照所属认定机构的公告要求携带或邮寄相关材料。其中,属于海南省教育厅认定对象的申请人,现场办理\邮寄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审批服务后台2-2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邮政编码:570000,联系电话:。申请人邮寄材料时,务必把回邮地址写清楚,以免材料丢失。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证书领取 申请人在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和省政务服务网材料审核后,由认定机构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教师资格证》,并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另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和《教师资格证》由认定机构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送达。 四、认定机构及权限 为提高办理效率,申请人原则上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批权限提交申请(附件3),具体认定事宜请及时电话联系所属认定机构(附件4) 1.海南省政务服务网申报流程 2.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3.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权限 4.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海南省教育厅 2022年3月28日
教师资格证怎么考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教师的许可证。现在教师资格证考试是全国统一国考,快速申请证书,伙计职业帮申请,+威(前8353后5598),具体的定马上处理。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这个需要重新取,由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抄,各省份的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中有些特殊规定。因此,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相关政策还需按照各省份有关政策执行。非法学专业的只能考法律硕士 法学专业才能考法学硕士 你辅修法学 我觉得你还是选择考取法律硕士吧 因为一般情况学法学的都是本硕连读 你这本来就是辅修的还是双学位 你觉得你有能力去再搞定法学硕士么 如果你觉得自己有能力的话 就去考法律硕士 就业也好 不过我觉得你这搞的内容太多了 你自己看着办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还会设立现场确认点,用于申请人前往提交纸质认定材料。现场确认点受理的人员范围和受理时间由认定机构规定,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应注意对照答和区分,选择自己所属的确认点,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去现场确认。
想考的,先关注官方平台了解报名考试时间,按时报名考试即可,主要的流程就是笔试报名→笔试考试→面试报名→面试考试→教师资格认定(需要普通话证书)→通过认定→领取证书。我觉得其实只要准备充分,通过率还是很大的。2022下半年报名时间是在9月,考试时间是10月29日,还有要注意报考类别,因为不同的教师资格证类别,它的报考条件不同,特别是对于学历这块的要求会有不同。
一、注意教师资格证的分类(自下而上兼容):
1、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资格证;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证(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
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8、成人/大学教育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二、注意对学历的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的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本科教师)或者大学本科毕业(专科教师)及以上学历;
6、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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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定要根据考试报名时间,合理安排好学习复习的时间噢,如果说平时工作忙、时间紧、没把握,去找家靠谱的培训机构也是不错的选择。
为做好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要求,现就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认定下文另有规定)。符合上述条件,在我省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海南省; 2.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 3.确认时间内,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 4.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或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5.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依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依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普通话和语音相关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2.申请任教学科为语文和对外汉语的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3.申请其他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三)申请人应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需按照《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有关要求,在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或省内注册的体检中心(医院)体检合格。 (四)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免试认定的条件和要求。 1.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2.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只能使用一次。 3.根据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不可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教师资格。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若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再次申请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相匹配的教师资格。 4.海南师范大学和琼台师范学院负责组织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的职业能力测评并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负责于4月30日前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信息报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须于5月10日前完成信息审核。申请人在5月11日后在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名时报名系统将自动进行比对核验。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为了进一步方便申请人,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设有两个时间段进行,申请人可自行选择适合的时间进行网上申报。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5月11日至5月19日,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8日至6月22日。申请人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申报页面,点击“注册”,“注册”时需经实名核验。实名核验通不过的需按网页“操作说明”进行人工核验;实名核验已通过的,可继续进行申报。 申请人需准确、如实填写申报信息,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功能。 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多申报无效。 (二)选择认定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及认定权限,申请人需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或者申请人就读学校所在地所属的认定机构进行认定(详见附件1)。 (三)认定 1.第一阶段认定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5月19日;第二阶段认定时间2021年6月9日至6月23日。市、县(区)认定机构的确认时间,要根据省级管理用户的时间设置统一安排;认定地点及联系方式,由各认定机构自行安排并及时在网上申报系统“认定注意事项”中公布。 2.认定材料 (1)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3)应届毕业生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还需提交毕业证书;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5)网上申报时显示“待核验”的材料,确认时还需要提交相应材料进行核验; (6)持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持国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可通过网上提交,也实行“不见面”办理。申请人要求寄或现场提交的,认定机构可提供相应服务。所需材料应为原件或原件扫描件。选择网上提交的,可通过政务服务网,将材料原件扫描后提交到你所选择的认定机构。 (四)教师资格证书领取 第一阶段领取时间:2021年5月25日—5月28日;第二阶段领取时间:2021年7月5日至7月15日。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取的,认定机构可延时办理。具体事宜,由各市县认定机构确定。 四、工作要求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一是保证工作人员和办公设施设备到位;二是加强对业务人员培训,熟悉办理流程,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三是精心组织,及时制定本机构认定工作计划,并向社会发布通知。四是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同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并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确保在统一时间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实施。 海南省教育厅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