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教师资格证的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根据报考的学段不同,而有所不同。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幼儿园),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小学),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的基本结构:
职业认知: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从教愿望,正确认识、理解教师的职业特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正确认识、分析和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师德问题。2、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
心理素质:1、积极、开朗,有自信心。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主动热情工作;具有坚定顽强的精神,不怕困难。2、有较强的情绪调节与自控能力。能够有条不紊地工作,不急不躁;能够冷静地处理问题,有应变能力;能公正地看待问题,不偏激,不固执。
仪表仪态:1、仪表整洁,符合教师职业和场景要求。2、举止大方,肢体语言得体,符合教师礼仪要求。
言语表达:1、语言清晰,语速适宜,表达准确。口齿清楚,讲话流利,发音标准,声音洪亮,语速适宜;讲话中心明确,层次分明,表达完整,有感染力。2、善于倾听、交流,有亲和力。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并能够较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在交流中尊重对方、态度和蔼。
思维品质:1、能够迅速、准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2、能够清晰有条理地陈述问题,有较强的逻辑性。3、能够比较全面地看待问题,思维灵活,有较好的应变能力。4、能够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教学设计:1、了解专业特点及人才需求。2、掌握所教专业的知识体系与基本规律。3、了解课程的目标和要求,准确把握教学内容,准确把握所教教学内容理解本课(本单元)在教材中的地位以及与其他单元的关系。4、根据教学内容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5、教学设计要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因材施教,选择合适的教学形式与方法。
教学实施:1、情境创设合理,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2、能够有效地组织学生的学习活动,有与学生交流的意识。3、能够科学准确地表达和呈现教学内容。4、能够较好地控制教学时间和教学节奏,合理地安排教与学的时间,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5、能应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6、能够适当地运用板书,板书工整、美观、适量。
教学评价:1、在教学实施过程中注重对学生进行评价。2、能客观评价自己的教学效果。
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三考试具体内容如下:
初中分15个学科: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科目
高中分14个学科: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
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是初中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所考试的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是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三的内容,考查内容:按每个学科的考试大纲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制定,基本包含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内容。
扩展资料:
教师资格证考试,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官方设定的教师资格考试。2012年之前,服务对象是非师范类的需要考取幼儿、小学、中学教师资格的考生。2012年后,包括师范类的考生也需要自主报考的。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按省教育厅部署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申请者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免于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教师资格证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三是初级中学和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之一。《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主要考查考生相应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内容。《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考试题型有单项选择题、简答题、诊断题、教学设计题、案例分析题、教学情境分析题等,根据不同的考试学科有不同的设置。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普通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